一次大膽的嘗試——吉林檢驗檢疫局創建質量安全獎勵制度側記
5月31日,在吉林省學習貫徹《質量發展綱要》培訓班暨出口企業質量安全表彰大會上,10家“吉林省優秀出口企業質量安全獎”獲得企業受到吉林省政府的表彰。開展優秀出口企業質量安全獎勵工作,這在全國省級政府尚屬首次。國家質檢總局局長支樹平評價:“在全國省級政府中還是首創,在全國樹立了榜樣,具有典型示范意義。”這項工作傾注了吉林檢驗檢疫局兩屆領導班子和全局干部職工的大量心血。
這是一項創新務實的工作。近年來,出口商品假冒偽劣案例頻發,增加了提升質量安全的緊迫性。國務院、國家質檢總局部署了一系列抓質量、保安全的工作。吉林局黨組帶頭學習,深入分析省情,研究抓質量的措施。出口對吉林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較弱,仍然存在著出口企業質量安全基礎比較薄弱、部分企業誠信意識不強、社會對出口的重視程度不夠、生產要素未能向出口領域聚集等制約外貿經濟發展的現實因素,全省產品質量安全形勢依然嚴峻。
為此,吉林局黨組以創新、務實的態度,提出創建優秀出口企業質量安全獎勵制度的想法。這是吉林局在確保質量安全工作方面的一次大膽的嘗試,是服務地方經濟,推動質量強省戰略、促進長吉圖事業發展的一件大事。
這是一場緊鑼密鼓的戰役。2010年7月,國家質檢總局和吉林省政府簽署《關于加強全面合作備忘錄》,拉開吉林局落實建立吉林省優秀出口企業質量安全獎勵制度的序幕。吉林局一方面請國家質檢總局予以指導,一方面與地方政府反復協商制度細節,爭取獎勵專項資金,并與吉林省商務廳、長春海關、吉林質監局等相關單位聯合商討制定辦法,幾易其稿。2011年5月《吉林省優秀出口企業質量安全獎管理辦法》以吉林局和吉林省商務廳名義聯合印發。國家質檢總局全文轉發,魏傳忠副局長作出批示:“吉林局的《辦法》很好,值得各局學習借鑒。”
然而,要覆蓋全省所有進出口企業,確保無一家企業因宣傳不到位而漏申報,需要各業務部門、分支機構在兩個月內受理所有企業的申請和初審工作。搶時間,趕進度,“只爭朝夕”成了那段時間的工作常態。今年4月,經過嚴格初審的81家企業申請材料齊全地擺在評審專家的案頭上,比推進工作時間表提前了20天。在接下來的一周時間里,審查組分赴10家擬授獎企業進行現場符合性審查,足跡貫穿吉林全省。
與質量共舞,與時間賽跑。2012年4月30日,獲獎企業名單在吉林省人民政府網站、《吉林日報》公示。5月31日,吉林省召開學習貫徹《質量發展綱要》培訓班暨出口企業質量安全表彰大會,以吉林省政府名義表彰了獲獎企業。至此,吉林局遵循“分級管理、深挖潛能、上下聯動、破解難題”的工作思路,圓滿完成了2011年度的評選工作,一場緊鑼密鼓的戰役圓滿落幕,得到了國家質檢總局領導、吉林省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好評。
這是一個意義深遠的創舉。這是“質檢為民”理念的一次重要實踐。建設質量強國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吉林局立足質檢為民,抓住“質量安全”的關鍵點,在評選條件上,側重質量體系、自主知識產權、誠信度等六大方面。在評選程序上,成立了三級評審機構,實行專家評審制度,評選結果向社會公示,并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保證了評選結果的公正、公平、權威,為全省出口企業樹立了質量安全典范。
優秀出口企業質量安全獎勵制度真正契合了《綱要》的要求。它通過創新質量發展激勵機制,樹立質量安全標桿企業,增強了市場主體的質量意識和質量榮譽感,帶動提升了全省質量發展水平和誠實守信的自律氛圍,進一步健全了“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質量安全責任體系,對實現出口強省意義深遠。
5月31日,在吉林省學習貫徹《質量發展綱要》培訓班暨出口企業質量安全表彰大會上,10家“吉林省優秀出口企業質量安全獎”獲得企業受到吉林省政府的表彰。開展優秀出口企業質量安全獎勵工作,這在全國省級政府尚屬首次。國家質檢總局局長支樹平評價:“在全國省級政府中還是首創,在全國樹立了榜樣,具有典型示范意義。”這項工作傾注了吉林檢驗檢疫局兩屆領導班子和全局干部職工的大量心血。
這是一項創新務實的工作。近年來,出口商品假冒偽劣案例頻發,增加了提升質量安全的緊迫性。國務院、國家質檢總局部署了一系列抓質量、保安全的工作。吉林局黨組帶頭學習,深入分析省情,研究抓質量的措施。出口對吉林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較弱,仍然存在著出口企業質量安全基礎比較薄弱、部分企業誠信意識不強、社會對出口的重視程度不夠、生產要素未能向出口領域聚集等制約外貿經濟發展的現實因素,全省產品質量安全形勢依然嚴峻。
為此,吉林局黨組以創新、務實的態度,提出創建優秀出口企業質量安全獎勵制度的想法。這是吉林局在確保質量安全工作方面的一次大膽的嘗試,是服務地方經濟,推動質量強省戰略、促進長吉圖事業發展的一件大事。
這是一場緊鑼密鼓的戰役。2010年7月,國家質檢總局和吉林省政府簽署《關于加強全面合作備忘錄》,拉開吉林局落實建立吉林省優秀出口企業質量安全獎勵制度的序幕。吉林局一方面請國家質檢總局予以指導,一方面與地方政府反復協商制度細節,爭取獎勵專項資金,并與吉林省商務廳、長春海關、吉林質監局等相關單位聯合商討制定辦法,幾易其稿。2011年5月《吉林省優秀出口企業質量安全獎管理辦法》以吉林局和吉林省商務廳名義聯合印發。國家質檢總局全文轉發,魏傳忠副局長作出批示:“吉林局的《辦法》很好,值得各局學習借鑒。”
然而,要覆蓋全省所有進出口企業,確保無一家企業因宣傳不到位而漏申報,需要各業務部門、分支機構在兩個月內受理所有企業的申請和初審工作。搶時間,趕進度,“只爭朝夕”成了那段時間的工作常態。今年4月,經過嚴格初審的81家企業申請材料齊全地擺在評審專家的案頭上,比推進工作時間表提前了20天。在接下來的一周時間里,審查組分赴10家擬授獎企業進行現場符合性審查,足跡貫穿吉林全省。
與質量共舞,與時間賽跑。2012年4月30日,獲獎企業名單在吉林省人民政府網站、《吉林日報》公示。5月31日,吉林省召開學習貫徹《質量發展綱要》培訓班暨出口企業質量安全表彰大會,以吉林省政府名義表彰了獲獎企業。至此,吉林局遵循“分級管理、深挖潛能、上下聯動、破解難題”的工作思路,圓滿完成了2011年度的評選工作,一場緊鑼密鼓的戰役圓滿落幕,得到了國家質檢總局領導、吉林省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好評。
這是一個意義深遠的創舉。這是“質檢為民”理念的一次重要實踐。建設質量強國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吉林局立足質檢為民,抓住“質量安全”的關鍵點,在評選條件上,側重質量體系、自主知識產權、誠信度等六大方面。在評選程序上,成立了三級評審機構,實行專家評審制度,評選結果向社會公示,并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保證了評選結果的公正、公平、權威,為全省出口企業樹立了質量安全典范。
優秀出口企業質量安全獎勵制度真正契合了《綱要》的要求。它通過創新質量發展激勵機制,樹立質量安全標桿企業,增強了市場主體的質量意識和質量榮譽感,帶動提升了全省質量發展水平和誠實守信的自律氛圍,進一步健全了“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質量安全責任體系,對實現出口強省意義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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