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五大質量體系 首創社會管理指標 打造“南京服務”品牌南京踏上“質量強市”征途
近日,江蘇南京市專門召開全市質量強市工作會議,對未來3年的質量強市工作進行全面部署,提出了五大質量體系架構和具體的質量指標。
南京市從2003年開始啟動“質量興市”工作,至今已有9個年頭。經過9年的努力,南京的質量興市工作機構、機制、政策、內容、隊伍已建立健全,在同類城市和同省城市中位居前列。如今的南京正面臨著新的挑戰和機遇:從外部環境看,國務院頒布實施《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明確提出“實施質量強國是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戰略性選擇”,江蘇省政府也將啟動質量強省工作,制定江蘇省質量發展規劃;從內部需求看,南京青奧會將于2014年召開,加快城市現代化國際化進程,建設創新型城市等重要目標和規劃,都需要質量做支撐和保障。
為適應城市發展新的要求,南京市質監局于2011年建議市政府開展質量強市工作,制定南京市質量發展新一輪規劃,經市領導批復后,參考了大量質量管理先進的省和市的做法和經驗,結合南京實際,起草了《南京市政府關于開展質量強市工作的實施意見》。經多次征求意見和修改,2012年3月27日,《南京市政府關于開展質量強市工作的實施意見》正式發布,確定南京將開展質量強市工作。南京從“質量興市”正式步入“質量強市”的新階段。
《南京市政府關于開展質量強市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提出了南京到2015年質量強市的總體質量目標,即進一步健全“政府推動、部門聯動、企業主動”的大質量工作機制和大質量工作格局,進一步提高產品、工程、服務、環境和經濟運行5個質量水平,在全市形成“崇尚質量、追求卓越”的主流質量文化。《實施意見》詳細制定75項具體質量指標體系和目標,展現了從“興市”到“強市”的諸多不同:
五大質量體系構建“強市”。“質量強市”的工作范圍在原先產品質量、工程質量、服務質量三大質量的基礎上,新增了環境質量和經濟運行質量,成為五大質量體系。《實施意見》提出,到2015年,南京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達95%以上;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建成國家生態城市、生態園林城市和森林城市。服務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提高到56%;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比重達到35%,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比重達到50%以上,展示了南京產業結構調整的方向。
全國首創社會管理質量內容和指標。南京是全江蘇省唯一以服務業為主導的城市,現代服務業是南京優先發展的重要產業,為打造“南京服務”品牌,適應百姓對提升社會管理水平的要求,《實施意見》提出到2015年,南京將制定服務業國家、行業、地方標準達到68項,培育和建設國家和省級服務業標準化示范項目達到26個,生產性服務業和生活性服務業的用戶(顧客)滿意指數均高于省平均水平1~2個百分點,培育社會建設與管理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達到10個。
質量指標“與時俱進”,有增有減。與質量興市時期相比,質量強市指標緊隨時代,去掉了質量興市工作初期的一些質量目標,增加了一些體現質量先進性和競爭力的質量目標,如增加了全國質量獎、市長質量獎、工程質量獎、標準創新獎、技術中心、工程中心等指標。制定的質量指標均與國家、先進省市的質量指標進行比對,并結合南京實際,大部分指標達到和超過國內先進城市水平。同時這些指標還呈現出重點保障質量安全的特色:如增加了食品、農產品監督抽查合格率指標,特種設備安全要求指標,和藥品監督抽查合格率指標等。
簽訂目標責任狀,確保目標實現。南京市質量強市工作會議上,各區縣向市政府遞交2012年質量強市目標責任狀。事實上,南京市政府將每年與區縣政府簽訂目標責任狀,確保目標實現。在考核機制上,五大質量目標和工作任務既明確牽頭部門,又明確責任部門,同時制定質量強市工作績效評價辦法和細則,對市各責任部門和區縣政府的質量強市工作落實和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績效評價。
近日,江蘇南京市專門召開全市質量強市工作會議,對未來3年的質量強市工作進行全面部署,提出了五大質量體系架構和具體的質量指標。
南京市從2003年開始啟動“質量興市”工作,至今已有9個年頭。經過9年的努力,南京的質量興市工作機構、機制、政策、內容、隊伍已建立健全,在同類城市和同省城市中位居前列。如今的南京正面臨著新的挑戰和機遇:從外部環境看,國務院頒布實施《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明確提出“實施質量強國是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戰略性選擇”,江蘇省政府也將啟動質量強省工作,制定江蘇省質量發展規劃;從內部需求看,南京青奧會將于2014年召開,加快城市現代化國際化進程,建設創新型城市等重要目標和規劃,都需要質量做支撐和保障。
為適應城市發展新的要求,南京市質監局于2011年建議市政府開展質量強市工作,制定南京市質量發展新一輪規劃,經市領導批復后,參考了大量質量管理先進的省和市的做法和經驗,結合南京實際,起草了《南京市政府關于開展質量強市工作的實施意見》。經多次征求意見和修改,2012年3月27日,《南京市政府關于開展質量強市工作的實施意見》正式發布,確定南京將開展質量強市工作。南京從“質量興市”正式步入“質量強市”的新階段。
《南京市政府關于開展質量強市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提出了南京到2015年質量強市的總體質量目標,即進一步健全“政府推動、部門聯動、企業主動”的大質量工作機制和大質量工作格局,進一步提高產品、工程、服務、環境和經濟運行5個質量水平,在全市形成“崇尚質量、追求卓越”的主流質量文化。《實施意見》詳細制定75項具體質量指標體系和目標,展現了從“興市”到“強市”的諸多不同:
五大質量體系構建“強市”。“質量強市”的工作范圍在原先產品質量、工程質量、服務質量三大質量的基礎上,新增了環境質量和經濟運行質量,成為五大質量體系。《實施意見》提出,到2015年,南京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達95%以上;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建成國家生態城市、生態園林城市和森林城市。服務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提高到56%;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比重達到35%,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比重達到50%以上,展示了南京產業結構調整的方向。
全國首創社會管理質量內容和指標。南京是全江蘇省唯一以服務業為主導的城市,現代服務業是南京優先發展的重要產業,為打造“南京服務”品牌,適應百姓對提升社會管理水平的要求,《實施意見》提出到2015年,南京將制定服務業國家、行業、地方標準達到68項,培育和建設國家和省級服務業標準化示范項目達到26個,生產性服務業和生活性服務業的用戶(顧客)滿意指數均高于省平均水平1~2個百分點,培育社會建設與管理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達到10個。
質量指標“與時俱進”,有增有減。與質量興市時期相比,質量強市指標緊隨時代,去掉了質量興市工作初期的一些質量目標,增加了一些體現質量先進性和競爭力的質量目標,如增加了全國質量獎、市長質量獎、工程質量獎、標準創新獎、技術中心、工程中心等指標。制定的質量指標均與國家、先進省市的質量指標進行比對,并結合南京實際,大部分指標達到和超過國內先進城市水平。同時這些指標還呈現出重點保障質量安全的特色:如增加了食品、農產品監督抽查合格率指標,特種設備安全要求指標,和藥品監督抽查合格率指標等。
簽訂目標責任狀,確保目標實現。南京市質量強市工作會議上,各區縣向市政府遞交2012年質量強市目標責任狀。事實上,南京市政府將每年與區縣政府簽訂目標責任狀,確保目標實現。在考核機制上,五大質量目標和工作任務既明確牽頭部門,又明確責任部門,同時制定質量強市工作績效評價辦法和細則,對市各責任部門和區縣政府的質量強市工作落實和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績效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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