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負責組織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負責組織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 第80號
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現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負責組織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公告如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等法律的設定,共實施下列20項行政許可:
1.計量標準器具核準
2.制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簽發
3.計量器具型式批準(樣機試驗、標準物質定級鑒定)
4.承擔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任務的授權
5.計量檢定員資格核準
6.進口非法定計量單位儀器設備審批
7.計量器具檢定(計量器具強制檢定、進口計量器具檢定)
8.出入境檢驗檢疫代理報檢單位注冊登記
9.進境(過境)動植物及其產品檢疫審批
10.進出境動植物及其產品的存放、加工和隔離檢疫場所的指定
11.出口危險品包裝容器質量許可
12.進口廢物原料裝運前檢驗機構認可
13.境外評估機構認可
14.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機構許可
15.產品質量檢驗機構的計量認證
16.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資格審批
17.尸體/棺柩/骸骨入境、出境許可證的簽發
18.進出境動植物檢疫
19.進出口食品標簽審核
20.進出口化妝品標簽審核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試行條例》、《棉花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行政法規的設定,共實施下列30項行政許可:
1.出入境檢驗檢疫熏蒸、消毒處理機構及人員核準
2.國境口岸服務行業衛生許可證簽發
3.國境口岸儲存場地衛生許可證簽發
4.國境口岸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衛生許可證簽發
5.出入境特殊物品衛生檢疫審批
6.農業轉基因生物過境轉移審批
7.進出境動植物及其產品生產加工存放單位登記注冊
8.特種設備設計單位及設計文件許可
9.特種設備制造單位資格許可
10.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單位資格許可
11.氣瓶、罐車充裝單位許可
12.特種設備使用登記
1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
14.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單位資格許可
15.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考核
16.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維修監督檢驗及定期檢驗
17.認可機構的確定
18.認可證書格式和認可標志式樣的批準
19.設立認證機構審批
20.設立境外認證機構的代表機構批準
21.出口商品質量許可
22.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和結果的檢查機構、實驗室認定
23.承擔強制性認證的認證機構、實驗室及檢查機構的指定
24.進出口食品生產企業衛生注冊登記
25.棉花收購加工單位質量保證能力資格認定
26.國儲棉出入庫強制性公證檢驗
27.重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核發
28.國境口岸從業人員健康證簽發
29.國家計量基準的審批
30.外國檢驗鑒定機構常駐代表機構的許可
三、根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的設定,共實施下列8項行政許可:
1.設立認證培訓、認證咨詢機構審批
2.進出口化妝品生產、加工單位衛生注冊登記
3.建立社會公正計量行(站)審批
4.進出境快件運營單位核準
5.設備監理單位甲級、乙級資格證書核發
6.壓力管道的設計、安裝、使用、檢驗單位和人員資格認定
7.場(廠)內機動車輛的制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許可
8.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員注冊
上述公告的行政許可事項,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已將項目名稱、法律依據、許可條件、實施機關、報批程序、辦理期限、收費標準和文書格式等內容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網站(WWW.AQSIQ.GOV.CN)上對外公示,供公眾查詢。公眾也可直接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或者地方質量技術監督局咨詢。
二〇〇四年七月一日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負責組織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 第80號
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現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負責組織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公告如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等法律的設定,共實施下列20項行政許可:
1.計量標準器具核準
2.制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簽發
3.計量器具型式批準(樣機試驗、標準物質定級鑒定)
4.承擔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任務的授權
5.計量檢定員資格核準
6.進口非法定計量單位儀器設備審批
7.計量器具檢定(計量器具強制檢定、進口計量器具檢定)
8.出入境檢驗檢疫代理報檢單位注冊登記
9.進境(過境)動植物及其產品檢疫審批
10.進出境動植物及其產品的存放、加工和隔離檢疫場所的指定
11.出口危險品包裝容器質量許可
12.進口廢物原料裝運前檢驗機構認可
13.境外評估機構認可
14.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機構許可
15.產品質量檢驗機構的計量認證
16.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資格審批
17.尸體/棺柩/骸骨入境、出境許可證的簽發
18.進出境動植物檢疫
19.進出口食品標簽審核
20.進出口化妝品標簽審核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試行條例》、《棉花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行政法規的設定,共實施下列30項行政許可:
1.出入境檢驗檢疫熏蒸、消毒處理機構及人員核準
2.國境口岸服務行業衛生許可證簽發
3.國境口岸儲存場地衛生許可證簽發
4.國境口岸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衛生許可證簽發
5.出入境特殊物品衛生檢疫審批
6.農業轉基因生物過境轉移審批
7.進出境動植物及其產品生產加工存放單位登記注冊
8.特種設備設計單位及設計文件許可
9.特種設備制造單位資格許可
10.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單位資格許可
11.氣瓶、罐車充裝單位許可
12.特種設備使用登記
1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
14.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單位資格許可
15.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考核
16.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維修監督檢驗及定期檢驗
17.認可機構的確定
18.認可證書格式和認可標志式樣的批準
19.設立認證機構審批
20.設立境外認證機構的代表機構批準
21.出口商品質量許可
22.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和結果的檢查機構、實驗室認定
23.承擔強制性認證的認證機構、實驗室及檢查機構的指定
24.進出口食品生產企業衛生注冊登記
25.棉花收購加工單位質量保證能力資格認定
26.國儲棉出入庫強制性公證檢驗
27.重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核發
28.國境口岸從業人員健康證簽發
29.國家計量基準的審批
30.外國檢驗鑒定機構常駐代表機構的許可
三、根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的設定,共實施下列8項行政許可:
1.設立認證培訓、認證咨詢機構審批
2.進出口化妝品生產、加工單位衛生注冊登記
3.建立社會公正計量行(站)審批
4.進出境快件運營單位核準
5.設備監理單位甲級、乙級資格證書核發
6.壓力管道的設計、安裝、使用、檢驗單位和人員資格認定
7.場(廠)內機動車輛的制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許可
8.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員注冊
上述公告的行政許可事項,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已將項目名稱、法律依據、許可條件、實施機關、報批程序、辦理期限、收費標準和文書格式等內容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網站(WWW.AQSIQ.GOV.CN)上對外公示,供公眾查詢。公眾也可直接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或者地方質量技術監督局咨詢。
二〇〇四年七月一日
- 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局關于開展2013年度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2013-05-24)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負責組織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2004-07-01)
- 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行政許可委托實施辦法(2004-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