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總局關于印發《質檢總局關于加強京津冀區域質量發展合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國質檢質〔2017〕151號
北京、天津、河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認監委、標準委,總局各有關司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加強京津冀區域質量發展合作,經商京津冀協同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現將《質檢總局關于加強京津冀區域質量發展合作的實施意見》印發你們。請各單位結合自身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質檢總局
2017年3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質檢總局關于加強京津冀區域質量發展合作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在新的歷史條件下作出的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加強京津冀區域質量發展合作,充分發揮質量發展在促進京津冀區域協同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進京津冀區域質量協同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重要意義
推動京津冀區域協同發展對于提升我國整體經濟實力和國際綜合競爭力,平衡國家經濟布局,示范引領全國區域協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區域協同發展離不開質量協同發展。當前,京津冀三地在質量合作中存在包括標準先行作用發揮不夠、區域質量協同發展一致性有待提升、生產許可壁壘有待進一步破解等突出問題,迫切需要加強統籌,統一協調解決。在當前我國進入經濟發展新常態的新形勢下,建立區域質量統籌協調發展新體制,深化改革打破行政壁壘,促進生產經營要素在區域內的順暢流動,運用質量手段控增量、疏存量,服務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推動京津冀區域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區域協同發展,意義重大,并將為推動全國區域質量協同發展探索出一條新路子。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質量強國和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部署要求,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堅持融合、互認、合作、共享的發展思路,樹立質量第一的強烈意識和京津冀三地“一盤棋”思想。以促進京津冀三地質量發展合作為主線,以質量服務區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效支撐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破解要素壁壘、優化區域經濟結構、服務外向型經濟、提升區域競爭力和影響力為目的,圍繞京津冀整體定位及三地功能定位,結合國家關于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重大舉措,構建區域質量發展合作機制,豐富區域質量管理手段,更好地以質量引領支撐區域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
優勢互補,協同發展。推進區域質量布局調整,增強系統性、整體性、協調性,加快推動錯位發展與融合發展,構建京津冀區域質量共同體工作格局。結合國家重大規劃與部署,深化國家有關職能部門、京津冀三地政府在質量領域的合作,形成一體化政策環境,實現質量資源在區域內最大程度的共享,優化資源配置,減少重復建設,優勢互補,互利共贏。
改革引領,創新驅動。大力推進“放管服”改革,著力打破條塊分割、消除隱形壁壘,破解制約質量協同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促進生產經營要素在區域內順暢流動。及時跟進國家相關重大規劃與新舉措、新思路、新辦法、新方案,對接質檢相關發展規劃與專項,結合京津冀地區實際情況,搭建大平臺,開展大協作,先行先試,在質量監管與服務上創新突破。
重點突破,有序推進。根據三地質量工作特點和需要,聚焦問題,明確目標,集中措施,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服務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質量支撐引領作用在交通、生態、產業結構三個重點領域率先取得突破。選擇有條件的區域率先開展試點示范,發揮引領帶動作用。適度超前布局跨區域質量技術基礎服務平臺、質量發展合作示范區建設等,促進京津冀區域檢驗檢疫協同發展,科學規劃,形成合力,分步有序推進落實,加快合作步伐。
(三)主要目標。
到2017年,京津冀質量發展合作機制開始運轉,質量發展合作制度環境和政策體系基本建立,質量支撐引領作用在交通、生態、產業結構調整三個重點領域率先取得突破,進出口產品質量共治格局基本形成,京津冀三地質量發展合作水平得到明顯提升。到2020年,京津冀質量發展合作機制進一步優化,質量支撐引領作用進一步凸顯,京津冀三地質量效益進一步提升,京津冀區域檢驗檢疫實現科學、協同發展,京津冀區域質量共同體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區域競爭力和影響力得到顯著提升。
三、重點任務
(一)發揮標準先行作用,服務區域融合發展。
1. 以首都標準化委員會為平臺,完善區域標準化協同機制,指導京津冀三地研究提出標準化協同方案,支持三地依法制定嚴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京津冀協同地方標準。為京津冀區域協同標準開辟綠色通道,制定京津冀區域協同標準統一編號規則,支持三地按照商定程序開展工作,簡化區域協同標準備案程序。(牽頭單位:標準委;參加單位:法規司、首都標準化委員會、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2. 圍繞區域協同發展戰略規劃及產業發展目錄、政策,選取重點領域,加強共性、基礎性、特色性、戰略性標準研究,研究建立適合京津冀區域的協同發展標準體系。加大對京津冀區域國家級標準化試點支持力度,擴大試點范圍,積累試點經驗。(牽頭單位:標準委;參加單位:法規司、首都標準化委員會、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3. 培育發展標準化服務業,提高標準化服務質量和能力,促進區域標準化培訓咨詢服務發展。率先探索建立并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開展企業標準比對和評價工作,引導和激勵區域企業采用先進標準組織生產、提供服務。(牽頭單位:標準委;參加單位:法規司、首都標準化委員會、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4. 發揮國務院標準化部際聯席會議作用,引導各成員單位在相關領域支持京津冀實施區域協同標準。(牽頭單位:標準委;參加單位:法規司、首都標準化委員會、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二)推進行政審批互認,服務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
5. 研究推進適用范圍有地域限制的行政許可審批結果在京津冀三地互認。統一京津冀質量監管行政審批內容、審批程序,實施除產業政策之外的行政審批結果同一事項互認,一地獲批,三地通用,不再重復審批。(牽頭單位:法規司;參加單位:認監委、計量司、通關司、衛生司、動植司、檢驗司、食品局、特設局、監督司、執法司、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6. 對省級質監部門負責審批產品,在京津冀區域積極推進向市(區)級特別是各類國家級試驗區、開發區、示范區和新區,委托下放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批權限。建立競爭有序循法的審查機構選擇機制,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選擇企業現場審查機構,由審查機構對審查結論承擔法律責任。完善“互聯網+”和大數據環境下的生產許可審批系統,有條件的試點探索多部門聯合審批許可模式,實現企業一次申報、并聯審批、同時發證,以及在線查詢、申請辦理、打印證書一體化。對到期延續獲證企業,試點免于企業審查,實行現場發證。(牽頭單位:監督司;參加單位:法規司、執法司、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7. 對涉及區域內產業轉移的,三地互認關于國務院規定廢除的非法定計量單位的計量器具和國務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計量器具的制造、銷售和進口的審批。(牽頭單位:計量司;參加單位:計量院、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三)加強質量監管協同,深化質量安全保障合作。
8. 建立產品質量聯動抽查機制。結合京津冀區域產品特點和產業優勢,按照統一的工作要求,統籌實施國家監督抽查和地方監督抽查,實行上下聯動抽查和區域聯動抽查,強化發現產品質量問題和公告產品質量狀況,提升區域產品質量水平。(牽頭單位:監督司;參加單位:法規司、執法司、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9. 推進京津冀區域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建立區域風險信息共享、區域風險監測及預警工作通報機制,防范區域質量安全風險。健全區域質量追溯機制。(牽頭單位:監督司;參加單位:法規司、特設局、執法司、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10. 加強電子商務產品質量監管協作。圍繞“風險監測、網上抽查、源頭追溯、屬地查處、信用管理”的電子商務監管機制,加強信息交流共享,形成屬地查處聯動機制。(牽頭單位:監督司;參加單位:法規司、執法司、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11. 加強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等領域合作交流。聯合開展科研項目、專利以及科研成果轉化,加強特種設備行業標準制修訂的合作。開展檢測能力驗證和比對、比武活動,建立大數據分析支撐系統,實施儀器設備共享,避免重復投資。(牽頭單位:特設局;參加單位:監督司、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12. 出臺三地聯合執法工作規范,細化執法聯動工作程序和方法。針對重點產業、重點產品中“一地注冊,其他兩地生產、經營”的企業,三地質監稽查執法部門建立規范的協同監管和稽查執法工作機制,提高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牽頭單位:執法司;參加單位:法規司、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13. 建立對區域內重點產業、重點產品及質檢總局部署的重點任務的執法信息互相通報的工作機制,健全深化產品召回信息等方面的區域合作,形成區域聯防聯治工作新格局。(牽頭單位:執法司;參加單位:法規司、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14. 建立三地行政執法案件評查標準,開展三地案件互查互評。(牽頭單位:執法司;參加單位:法規司、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四)構建統一開放的質量技術基礎服務平臺,推進質量資源共享。
15. 合作構建統一的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質量技術基礎服務平臺。充分發揮三地國家質檢中心技術優勢和計量技術機構優勢,實現區域質量技術服務資源合理配置、優勢互補、開放共享、高效利用。吸納、整合京津冀區域檢測儀器設備、檢測專業領域、人力資源,打造引領全國、輻射周邊的檢驗檢測技術高地。推動質檢領域資質互認,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結果互認。加強實驗室資質認定監督,開展認證有效性評價,促進提高第三方技術檢測機構的公信力。優化認證認可信息系統,開放檢驗檢測服務業統計結果。(牽頭單位:科技司、質量司;參加單位:認監委、標準委、計量司、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16. 充分發揮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特種設備國家權威技術機構的引領指導作用,建立質量獎勵、標準審查、資質認定、計量、檢驗認證機構和實驗室認可等國家質量技術基礎專家信息庫,共享專家資源,促進交流合作和提升管理水平。(牽頭單位:科技司、質量司;參加單位:認監委、標準委、計量司、特種設備局、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17. 以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為龍頭,聯合京津冀相關技術機構,推進重大測試基礎設施和計量科技創新基地統籌建設。以京津冀三地省級計量技術機構為基礎,加快京津冀區域發展急需的產業計量測試服務中心建設,發揮京津冀在同一重點產業鏈上的不同優勢,研究建立國家產業計量測試中心,組建產業創新聯盟,完善產業計量測試公共服務體系。(牽頭單位:計量司;參加單位:計量院、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18. 完善區域質量保證體系建設,提高質量保證體系運行的規范化程度和評審尺度的一致性,推進區域質量技術服務資源和發展成果共享,聯合開展區域重大專項課題研究,促進市場主體公平競爭、優勝劣汰。(牽頭單位:認監委;參加單位: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五)促進質量發展政策互惠,提升區域質量發展水平。
19. 完善區域質量狀況分析報告制度,互通三地質量狀況分析報告,比較研究質量發展狀況,為宏觀決策提供依據。聯合開展京津冀特定產業質量狀況分析,為國家產業決策提供可靠質量數據。(牽頭單位:質量司;參加單位:標準委,科技司、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20. 加強區域質量誠信體系建設,促進區域信用建設合作交流。建立完善統一的市場主體質量信用分級分類標準,實現區域質量信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完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失信懲戒機制。(牽頭單位:質量司;參加單位:標準委、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21. 協調推進區域質量提升。在重點領域廣泛開展質量提升的交流與合作,共同開展區域知名品牌示范區建設,加強地理標志產品制度建設和保護,促進區域特色經濟發展。(牽頭單位:質量司;參加單位:標準委、科技司、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22. 促進區域服務質量提升。研究區域服務質量和標準,打造區域服務品牌。開展服務業重點行業滿意度測評,逐步建立模型統一、方法一致、測評規范、結果可比的服務質量測評體系。(牽頭單位:質量司;參加單位:標準委、科技司、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六)深化檢驗檢疫監管協同,服務外向型經濟發展。
23. 深化京津冀區域檢驗檢疫業務改革協同。明確京津冀三地發展定位,打破行政區域限制,增強內地局口岸功能承接能力,推進口岸功能向腹地延伸。推動檢驗檢疫服務京津冀區域發展的業務模式創新。建立主干系統京津冀審單中心,構建規則統一、尺度一致的京津冀協同執法體系。(牽頭單位:通關司;參加單位:衛生司、動植司、檢驗司、食品局、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
24.大力實施檢驗檢疫制度創新,重點推進天津自貿試驗區檢驗檢疫創新制度在京冀兩地復制推廣,推動創新制度在京津冀區域的協同實施。(牽頭單位:通關司;參加單位:衛生司、動植司、檢驗司、食品局、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
25.加強京津冀通關一體化,進一步統一和提升京津冀地區貿易便利化水平,在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檢驗檢疫無紙化、進出口企業信用管理等方面實現政策措施的相對一致和有機結合,促進京津冀區域協同發展。推動建立企業信息共享共用機制,探索開展“多證合一”試點,形成準入、審批、注冊、備案等相關工作三地互認、協同監管模式,優化公共服務流程。(牽頭單位:通關司;參加單位:衛生司、動植司、檢驗司、食品局、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
26. 推進京津冀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管理。實施區域性風險監測,建立區域風險信息共享及預警和風險處置協同工作機制,防范區域質量安全風險。健全進出口商品區域質量安全追溯調查機制,開展區域性協同調查通報工作,強化質量安全責任追究。(牽頭單位:檢驗司;參加單位:法規司、通關司、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
27. 建立進出口商品監督抽查聯動機制。協調區域內“雙隨機”工作機制,實施“國家監督抽查+地方監督抽查+區域聯動抽查”工作機制,強化產品質量責任追溯和信息發布。(牽頭單位:檢驗司;參加單位:法規司、通關司、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
28. 完善進出口危險貨物及其包裝安全監管執法聯動機制,服務三地安全防護。健全三地進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口岸與內地信息通報制度,對不適合在入境口岸現場取樣的危險化學品,由目的地檢驗檢疫部門對貨物實施檢驗監管。完善三地出口危險貨物及其包裝產地與口岸檢驗監管聯動機制,落實產地檢驗口岸查驗制度,切實貫徹落實出口危險貨物及其包裝質量安全監管執法“全覆蓋、零容忍、嚴監管、重實效”的要求。(牽頭單位:檢驗司;參加單位:法規司、通關司、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
29. 強化衛生檢疫監管協同,統一京津冀三地特殊物品衛生檢疫工作的執法尺度和流程,實現區域內風險評估、后續監管、結果互認,在區域內進一步簡化程序,縮短時限,提高通關效率。(牽頭單位:衛生司;參加單位:認監委、通關司、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
30. 規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程序,提升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水平。完善信息溝通和信息共享機制,實現京津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情況在6小時內相互通報信息。(牽頭單位:衛生司;參加單位:通關司、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
(七)探索質量創新先行先試,在交通、生態、產業三大重點領域率先突破。
31. 在交通、資源綜合利用、產業轉移等重點領域設立國家發展標準化示范專項項目。在節能減排、交通運輸、社會管理等重點領域,就標準對接和標準協同問題開展標準化專項攻關。圍繞重要消費品等重點領域,推動標準實施應用,不斷提升京津冀區域產業執行標準的能力和水平,實現同線同標同質。(牽頭單位:標準委、認監委;參加單位: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32. 引導京津冀政、產、學、研、用各相關方積極參與,共同推動統一的綠色產品認證、標識體系建立,服務京津冀綠色發展。(牽頭單位:認監委;參加單位: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33. 組織京津冀三地交流有機產品認證示范區創建經驗,鼓勵符合條件的地區協同創建,服務生態文明建設,增加綠色優質農產品供給。(牽頭單位:認監委;參加單位: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34. 發揮以華北國家計量測試中心為基礎京津冀三地計量技術機構作用,重點圍繞交通治超治限、物流、節能減排、環境監測、大氣污染、水污染治理等領域以及重點產業,完善量傳溯源體系,提升區域計量保障能力。(牽頭單位:計量司;參加單位: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35. 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環保領域的合作交流。強化技術機構之間的合作,建立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合作機制,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聯合開展燃煤鍋爐節能減排攻堅。(牽頭單位:特種設備局;參加單位: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36. 深化進口資源類商品環保質量口岸內地聯合監管機制。實施三地進口煤炭聯合監管,實現進口煤炭環保項目質量監管無縫銜接。限制劣質煤炭進口,服務京津冀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加強對進口鐵礦質量的客觀評價,并作為降低進口商品質量負外部性的依據。(牽頭單位:檢驗司;參加單位:法規司、通關司、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
37. 對接京津冀三地產業發展需求,推進京津冀國檢試驗區建設,探索突破指定口岸等政策限制,打造進口貨物自口岸直通至試驗區檢驗檢疫的區域協同通關模式。(牽頭單位:通關司;參加單位:衛生司、動植司、檢驗司、食品局、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
38. 深化進出境動植物檢驗檢疫“放管服”改革。建立區域進出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動植物源性生物材料協同監管和信息共享機制,布局京津冀外來有害生物聯合監測和預警網絡,協同區域內動植物檢驗檢疫技術交流合作,加大檢疫方法、檢疫處理方法創新力度,充分發揮京津冀各自檢驗檢疫技術機構的互補功能,提升區域執法綜合能力。加強進口糧食等農產品后續監管及“雙隨機”試點。(牽頭單位:動植司;參加單位: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
39. 加強區域進出口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一體化”建設。在以e-CIQ主干系統為核心的信息化平臺完善的基礎上,在京津冀地區優先開展進口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制度探索試行。(牽頭單位:食品局;參加單位: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
40. 加強京津冀地區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內外銷“同線同標同質”工程線上線下平臺建設,推動京津冀地區更多出口食品加入“同線同標同質”工程。(牽頭單位:認監委;參加單位:食品局、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41. 推進消費品質量提升示范項目(區)建設。圍繞區域消費品主導產業、產業集群,推進建設消費品質量提升示范項目(區)。(牽頭單位:監督司;參加單位:法規司、執法司、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42. 將北京平谷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的建設經驗擴大到河北三河、天津薊州,以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帶動和促進“平三薊”地區經濟發展。(牽頭單位:科技司;參加單位: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質量協同發展機制。
質檢總局成立京津冀區域質量發展合作推進領導小組,每年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區域質量發展合作階段性任務,協調解決區域質量發展合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督導任務目標推進落實。根據需要可另外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解決區域質量發展合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與服務,會同有關部門對《實施意見》的實施進行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同時總結推介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區域質量合作經驗,供其它區域合作學習參考。根據《實施意見》的主要目標,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每年提出行動計劃,報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實施,年終向領導小組匯報計劃實施情況。
(二)加強區域質量發展合作的統籌銜接。
認監委、標準委、總局有關司局要加強溝通協調,從頂層設計上制定和完善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檢驗檢疫發展政策,完善區域質量政策法規,優化區域質量發展合作政策環境,幫助京津冀三地解決區域質量發展合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給予京津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創新支持。京津冀三地要加強溝通互動和戰略磋商,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細化工作任務,嚴格按照《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要求,修改完善各自質量強省(市)戰略,將區域質量發展合作內容納入各自質量強省(市)戰略中去,抓住需求,找準問題,確保區域質量發展合作的統籌銜接和協同推進。
(三)加強京津冀區域質量發展合作資金政策支持。
加強產業、金融、財稅、科技等政策協同,以改革精神和創新意識推進京津冀區域質量發展合作,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大力發展檢驗檢測認證行業,積極培育標準化服務業,促進質檢技術服務業發展。鼓勵和支持質檢技術服務創新。加強協調相關部門,拓寬省級質檢機構融資渠道,引導社會資本和金融資本參與和支持京津冀區域質量發展合作項目,加快提升三地檢驗檢疫、省級檢驗檢測認證水平;鼓勵社會資本參與京津冀區域質量發展合作示范區建設。
(四)優化京津冀區域質量技術基礎資源配置。
優化京津冀三地國家質檢中心、檢驗檢疫實驗室布局。推動京津冀三地質量技術基礎資源服務共享。引導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在京津冀區域質量發展合作示范區內集聚,形成區域品牌,推動建立國家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業集聚區。支持京津冀三地大中專院校質量學科建設,促進三地合作面向企事業單位培養質量專業人才,鼓勵三地質量人才相互交流、有序流動。
(五)營造質量合作、協同發展的良好環境。
質檢總局不斷加強對京津冀區域質量合作的指導,引導和推動三地政府深入開展大質量文化建設,強化質量合作發展的輿論宣傳,在全社會倡導優質、安全、低碳、文明的生活理念,使合作推動發展,發展依靠質量,質量服務民生的觀念深入人心。以三地質量管理先進企業為標桿,廣泛開展質量對比提升活動,將質量管理的成功經驗和先進方法在區域內推廣、向產業鏈高端延伸。積極統籌和推進三地區域品牌建設,爭創“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促進技術、產品、服務、品牌和管理模式創新發展。推動三地共同策劃開展“質量月”、“世界標準日”、“世界計量日”等群眾性質量活動,不斷營造誠實守信、追求卓越的質量發展良好環境。
國質檢質〔2017〕151號
北京、天津、河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認監委、標準委,總局各有關司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加強京津冀區域質量發展合作,經商京津冀協同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現將《質檢總局關于加強京津冀區域質量發展合作的實施意見》印發你們。請各單位結合自身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質檢總局
2017年3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質檢總局關于加強京津冀區域質量發展合作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在新的歷史條件下作出的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加強京津冀區域質量發展合作,充分發揮質量發展在促進京津冀區域協同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進京津冀區域質量協同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重要意義
推動京津冀區域協同發展對于提升我國整體經濟實力和國際綜合競爭力,平衡國家經濟布局,示范引領全國區域協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區域協同發展離不開質量協同發展。當前,京津冀三地在質量合作中存在包括標準先行作用發揮不夠、區域質量協同發展一致性有待提升、生產許可壁壘有待進一步破解等突出問題,迫切需要加強統籌,統一協調解決。在當前我國進入經濟發展新常態的新形勢下,建立區域質量統籌協調發展新體制,深化改革打破行政壁壘,促進生產經營要素在區域內的順暢流動,運用質量手段控增量、疏存量,服務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推動京津冀區域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區域協同發展,意義重大,并將為推動全國區域質量協同發展探索出一條新路子。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質量強國和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部署要求,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堅持融合、互認、合作、共享的發展思路,樹立質量第一的強烈意識和京津冀三地“一盤棋”思想。以促進京津冀三地質量發展合作為主線,以質量服務區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效支撐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破解要素壁壘、優化區域經濟結構、服務外向型經濟、提升區域競爭力和影響力為目的,圍繞京津冀整體定位及三地功能定位,結合國家關于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重大舉措,構建區域質量發展合作機制,豐富區域質量管理手段,更好地以質量引領支撐區域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
優勢互補,協同發展。推進區域質量布局調整,增強系統性、整體性、協調性,加快推動錯位發展與融合發展,構建京津冀區域質量共同體工作格局。結合國家重大規劃與部署,深化國家有關職能部門、京津冀三地政府在質量領域的合作,形成一體化政策環境,實現質量資源在區域內最大程度的共享,優化資源配置,減少重復建設,優勢互補,互利共贏。
改革引領,創新驅動。大力推進“放管服”改革,著力打破條塊分割、消除隱形壁壘,破解制約質量協同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促進生產經營要素在區域內順暢流動。及時跟進國家相關重大規劃與新舉措、新思路、新辦法、新方案,對接質檢相關發展規劃與專項,結合京津冀地區實際情況,搭建大平臺,開展大協作,先行先試,在質量監管與服務上創新突破。
重點突破,有序推進。根據三地質量工作特點和需要,聚焦問題,明確目標,集中措施,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服務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質量支撐引領作用在交通、生態、產業結構三個重點領域率先取得突破。選擇有條件的區域率先開展試點示范,發揮引領帶動作用。適度超前布局跨區域質量技術基礎服務平臺、質量發展合作示范區建設等,促進京津冀區域檢驗檢疫協同發展,科學規劃,形成合力,分步有序推進落實,加快合作步伐。
(三)主要目標。
到2017年,京津冀質量發展合作機制開始運轉,質量發展合作制度環境和政策體系基本建立,質量支撐引領作用在交通、生態、產業結構調整三個重點領域率先取得突破,進出口產品質量共治格局基本形成,京津冀三地質量發展合作水平得到明顯提升。到2020年,京津冀質量發展合作機制進一步優化,質量支撐引領作用進一步凸顯,京津冀三地質量效益進一步提升,京津冀區域檢驗檢疫實現科學、協同發展,京津冀區域質量共同體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區域競爭力和影響力得到顯著提升。
三、重點任務
(一)發揮標準先行作用,服務區域融合發展。
1. 以首都標準化委員會為平臺,完善區域標準化協同機制,指導京津冀三地研究提出標準化協同方案,支持三地依法制定嚴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京津冀協同地方標準。為京津冀區域協同標準開辟綠色通道,制定京津冀區域協同標準統一編號規則,支持三地按照商定程序開展工作,簡化區域協同標準備案程序。(牽頭單位:標準委;參加單位:法規司、首都標準化委員會、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2. 圍繞區域協同發展戰略規劃及產業發展目錄、政策,選取重點領域,加強共性、基礎性、特色性、戰略性標準研究,研究建立適合京津冀區域的協同發展標準體系。加大對京津冀區域國家級標準化試點支持力度,擴大試點范圍,積累試點經驗。(牽頭單位:標準委;參加單位:法規司、首都標準化委員會、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3. 培育發展標準化服務業,提高標準化服務質量和能力,促進區域標準化培訓咨詢服務發展。率先探索建立并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開展企業標準比對和評價工作,引導和激勵區域企業采用先進標準組織生產、提供服務。(牽頭單位:標準委;參加單位:法規司、首都標準化委員會、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4. 發揮國務院標準化部際聯席會議作用,引導各成員單位在相關領域支持京津冀實施區域協同標準。(牽頭單位:標準委;參加單位:法規司、首都標準化委員會、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二)推進行政審批互認,服務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
5. 研究推進適用范圍有地域限制的行政許可審批結果在京津冀三地互認。統一京津冀質量監管行政審批內容、審批程序,實施除產業政策之外的行政審批結果同一事項互認,一地獲批,三地通用,不再重復審批。(牽頭單位:法規司;參加單位:認監委、計量司、通關司、衛生司、動植司、檢驗司、食品局、特設局、監督司、執法司、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6. 對省級質監部門負責審批產品,在京津冀區域積極推進向市(區)級特別是各類國家級試驗區、開發區、示范區和新區,委托下放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批權限。建立競爭有序循法的審查機構選擇機制,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選擇企業現場審查機構,由審查機構對審查結論承擔法律責任。完善“互聯網+”和大數據環境下的生產許可審批系統,有條件的試點探索多部門聯合審批許可模式,實現企業一次申報、并聯審批、同時發證,以及在線查詢、申請辦理、打印證書一體化。對到期延續獲證企業,試點免于企業審查,實行現場發證。(牽頭單位:監督司;參加單位:法規司、執法司、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7. 對涉及區域內產業轉移的,三地互認關于國務院規定廢除的非法定計量單位的計量器具和國務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計量器具的制造、銷售和進口的審批。(牽頭單位:計量司;參加單位:計量院、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三)加強質量監管協同,深化質量安全保障合作。
8. 建立產品質量聯動抽查機制。結合京津冀區域產品特點和產業優勢,按照統一的工作要求,統籌實施國家監督抽查和地方監督抽查,實行上下聯動抽查和區域聯動抽查,強化發現產品質量問題和公告產品質量狀況,提升區域產品質量水平。(牽頭單位:監督司;參加單位:法規司、執法司、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9. 推進京津冀區域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建立區域風險信息共享、區域風險監測及預警工作通報機制,防范區域質量安全風險。健全區域質量追溯機制。(牽頭單位:監督司;參加單位:法規司、特設局、執法司、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10. 加強電子商務產品質量監管協作。圍繞“風險監測、網上抽查、源頭追溯、屬地查處、信用管理”的電子商務監管機制,加強信息交流共享,形成屬地查處聯動機制。(牽頭單位:監督司;參加單位:法規司、執法司、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11. 加強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等領域合作交流。聯合開展科研項目、專利以及科研成果轉化,加強特種設備行業標準制修訂的合作。開展檢測能力驗證和比對、比武活動,建立大數據分析支撐系統,實施儀器設備共享,避免重復投資。(牽頭單位:特設局;參加單位:監督司、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12. 出臺三地聯合執法工作規范,細化執法聯動工作程序和方法。針對重點產業、重點產品中“一地注冊,其他兩地生產、經營”的企業,三地質監稽查執法部門建立規范的協同監管和稽查執法工作機制,提高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牽頭單位:執法司;參加單位:法規司、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13. 建立對區域內重點產業、重點產品及質檢總局部署的重點任務的執法信息互相通報的工作機制,健全深化產品召回信息等方面的區域合作,形成區域聯防聯治工作新格局。(牽頭單位:執法司;參加單位:法規司、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14. 建立三地行政執法案件評查標準,開展三地案件互查互評。(牽頭單位:執法司;參加單位:法規司、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四)構建統一開放的質量技術基礎服務平臺,推進質量資源共享。
15. 合作構建統一的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質量技術基礎服務平臺。充分發揮三地國家質檢中心技術優勢和計量技術機構優勢,實現區域質量技術服務資源合理配置、優勢互補、開放共享、高效利用。吸納、整合京津冀區域檢測儀器設備、檢測專業領域、人力資源,打造引領全國、輻射周邊的檢驗檢測技術高地。推動質檢領域資質互認,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結果互認。加強實驗室資質認定監督,開展認證有效性評價,促進提高第三方技術檢測機構的公信力。優化認證認可信息系統,開放檢驗檢測服務業統計結果。(牽頭單位:科技司、質量司;參加單位:認監委、標準委、計量司、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16. 充分發揮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特種設備國家權威技術機構的引領指導作用,建立質量獎勵、標準審查、資質認定、計量、檢驗認證機構和實驗室認可等國家質量技術基礎專家信息庫,共享專家資源,促進交流合作和提升管理水平。(牽頭單位:科技司、質量司;參加單位:認監委、標準委、計量司、特種設備局、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17. 以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為龍頭,聯合京津冀相關技術機構,推進重大測試基礎設施和計量科技創新基地統籌建設。以京津冀三地省級計量技術機構為基礎,加快京津冀區域發展急需的產業計量測試服務中心建設,發揮京津冀在同一重點產業鏈上的不同優勢,研究建立國家產業計量測試中心,組建產業創新聯盟,完善產業計量測試公共服務體系。(牽頭單位:計量司;參加單位:計量院、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18. 完善區域質量保證體系建設,提高質量保證體系運行的規范化程度和評審尺度的一致性,推進區域質量技術服務資源和發展成果共享,聯合開展區域重大專項課題研究,促進市場主體公平競爭、優勝劣汰。(牽頭單位:認監委;參加單位: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五)促進質量發展政策互惠,提升區域質量發展水平。
19. 完善區域質量狀況分析報告制度,互通三地質量狀況分析報告,比較研究質量發展狀況,為宏觀決策提供依據。聯合開展京津冀特定產業質量狀況分析,為國家產業決策提供可靠質量數據。(牽頭單位:質量司;參加單位:標準委,科技司、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20. 加強區域質量誠信體系建設,促進區域信用建設合作交流。建立完善統一的市場主體質量信用分級分類標準,實現區域質量信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完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失信懲戒機制。(牽頭單位:質量司;參加單位:標準委、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21. 協調推進區域質量提升。在重點領域廣泛開展質量提升的交流與合作,共同開展區域知名品牌示范區建設,加強地理標志產品制度建設和保護,促進區域特色經濟發展。(牽頭單位:質量司;參加單位:標準委、科技司、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22. 促進區域服務質量提升。研究區域服務質量和標準,打造區域服務品牌。開展服務業重點行業滿意度測評,逐步建立模型統一、方法一致、測評規范、結果可比的服務質量測評體系。(牽頭單位:質量司;參加單位:標準委、科技司、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六)深化檢驗檢疫監管協同,服務外向型經濟發展。
23. 深化京津冀區域檢驗檢疫業務改革協同。明確京津冀三地發展定位,打破行政區域限制,增強內地局口岸功能承接能力,推進口岸功能向腹地延伸。推動檢驗檢疫服務京津冀區域發展的業務模式創新。建立主干系統京津冀審單中心,構建規則統一、尺度一致的京津冀協同執法體系。(牽頭單位:通關司;參加單位:衛生司、動植司、檢驗司、食品局、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
24.大力實施檢驗檢疫制度創新,重點推進天津自貿試驗區檢驗檢疫創新制度在京冀兩地復制推廣,推動創新制度在京津冀區域的協同實施。(牽頭單位:通關司;參加單位:衛生司、動植司、檢驗司、食品局、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
25.加強京津冀通關一體化,進一步統一和提升京津冀地區貿易便利化水平,在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檢驗檢疫無紙化、進出口企業信用管理等方面實現政策措施的相對一致和有機結合,促進京津冀區域協同發展。推動建立企業信息共享共用機制,探索開展“多證合一”試點,形成準入、審批、注冊、備案等相關工作三地互認、協同監管模式,優化公共服務流程。(牽頭單位:通關司;參加單位:衛生司、動植司、檢驗司、食品局、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
26. 推進京津冀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管理。實施區域性風險監測,建立區域風險信息共享及預警和風險處置協同工作機制,防范區域質量安全風險。健全進出口商品區域質量安全追溯調查機制,開展區域性協同調查通報工作,強化質量安全責任追究。(牽頭單位:檢驗司;參加單位:法規司、通關司、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
27. 建立進出口商品監督抽查聯動機制。協調區域內“雙隨機”工作機制,實施“國家監督抽查+地方監督抽查+區域聯動抽查”工作機制,強化產品質量責任追溯和信息發布。(牽頭單位:檢驗司;參加單位:法規司、通關司、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
28. 完善進出口危險貨物及其包裝安全監管執法聯動機制,服務三地安全防護。健全三地進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口岸與內地信息通報制度,對不適合在入境口岸現場取樣的危險化學品,由目的地檢驗檢疫部門對貨物實施檢驗監管。完善三地出口危險貨物及其包裝產地與口岸檢驗監管聯動機制,落實產地檢驗口岸查驗制度,切實貫徹落實出口危險貨物及其包裝質量安全監管執法“全覆蓋、零容忍、嚴監管、重實效”的要求。(牽頭單位:檢驗司;參加單位:法規司、通關司、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
29. 強化衛生檢疫監管協同,統一京津冀三地特殊物品衛生檢疫工作的執法尺度和流程,實現區域內風險評估、后續監管、結果互認,在區域內進一步簡化程序,縮短時限,提高通關效率。(牽頭單位:衛生司;參加單位:認監委、通關司、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
30. 規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程序,提升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水平。完善信息溝通和信息共享機制,實現京津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情況在6小時內相互通報信息。(牽頭單位:衛生司;參加單位:通關司、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
(七)探索質量創新先行先試,在交通、生態、產業三大重點領域率先突破。
31. 在交通、資源綜合利用、產業轉移等重點領域設立國家發展標準化示范專項項目。在節能減排、交通運輸、社會管理等重點領域,就標準對接和標準協同問題開展標準化專項攻關。圍繞重要消費品等重點領域,推動標準實施應用,不斷提升京津冀區域產業執行標準的能力和水平,實現同線同標同質。(牽頭單位:標準委、認監委;參加單位: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32. 引導京津冀政、產、學、研、用各相關方積極參與,共同推動統一的綠色產品認證、標識體系建立,服務京津冀綠色發展。(牽頭單位:認監委;參加單位: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33. 組織京津冀三地交流有機產品認證示范區創建經驗,鼓勵符合條件的地區協同創建,服務生態文明建設,增加綠色優質農產品供給。(牽頭單位:認監委;參加單位: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34. 發揮以華北國家計量測試中心為基礎京津冀三地計量技術機構作用,重點圍繞交通治超治限、物流、節能減排、環境監測、大氣污染、水污染治理等領域以及重點產業,完善量傳溯源體系,提升區域計量保障能力。(牽頭單位:計量司;參加單位: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35. 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環保領域的合作交流。強化技術機構之間的合作,建立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合作機制,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聯合開展燃煤鍋爐節能減排攻堅。(牽頭單位:特種設備局;參加單位: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36. 深化進口資源類商品環保質量口岸內地聯合監管機制。實施三地進口煤炭聯合監管,實現進口煤炭環保項目質量監管無縫銜接。限制劣質煤炭進口,服務京津冀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加強對進口鐵礦質量的客觀評價,并作為降低進口商品質量負外部性的依據。(牽頭單位:檢驗司;參加單位:法規司、通關司、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
37. 對接京津冀三地產業發展需求,推進京津冀國檢試驗區建設,探索突破指定口岸等政策限制,打造進口貨物自口岸直通至試驗區檢驗檢疫的區域協同通關模式。(牽頭單位:通關司;參加單位:衛生司、動植司、檢驗司、食品局、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
38. 深化進出境動植物檢驗檢疫“放管服”改革。建立區域進出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動植物源性生物材料協同監管和信息共享機制,布局京津冀外來有害生物聯合監測和預警網絡,協同區域內動植物檢驗檢疫技術交流合作,加大檢疫方法、檢疫處理方法創新力度,充分發揮京津冀各自檢驗檢疫技術機構的互補功能,提升區域執法綜合能力。加強進口糧食等農產品后續監管及“雙隨機”試點。(牽頭單位:動植司;參加單位: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
39. 加強區域進出口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一體化”建設。在以e-CIQ主干系統為核心的信息化平臺完善的基礎上,在京津冀地區優先開展進口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制度探索試行。(牽頭單位:食品局;參加單位:京津冀三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
40. 加強京津冀地區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內外銷“同線同標同質”工程線上線下平臺建設,推動京津冀地區更多出口食品加入“同線同標同質”工程。(牽頭單位:認監委;參加單位:食品局、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41. 推進消費品質量提升示范項目(區)建設。圍繞區域消費品主導產業、產業集群,推進建設消費品質量提升示范項目(區)。(牽頭單位:監督司;參加單位:法規司、執法司、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42. 將北京平谷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的建設經驗擴大到河北三河、天津薊州,以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帶動和促進“平三薊”地區經濟發展。(牽頭單位:科技司;參加單位:京津冀三地質監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質量協同發展機制。
質檢總局成立京津冀區域質量發展合作推進領導小組,每年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區域質量發展合作階段性任務,協調解決區域質量發展合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督導任務目標推進落實。根據需要可另外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解決區域質量發展合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與服務,會同有關部門對《實施意見》的實施進行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同時總結推介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區域質量合作經驗,供其它區域合作學習參考。根據《實施意見》的主要目標,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每年提出行動計劃,報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實施,年終向領導小組匯報計劃實施情況。
(二)加強區域質量發展合作的統籌銜接。
認監委、標準委、總局有關司局要加強溝通協調,從頂層設計上制定和完善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檢驗檢疫發展政策,完善區域質量政策法規,優化區域質量發展合作政策環境,幫助京津冀三地解決區域質量發展合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給予京津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創新支持。京津冀三地要加強溝通互動和戰略磋商,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細化工作任務,嚴格按照《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要求,修改完善各自質量強省(市)戰略,將區域質量發展合作內容納入各自質量強省(市)戰略中去,抓住需求,找準問題,確保區域質量發展合作的統籌銜接和協同推進。
(三)加強京津冀區域質量發展合作資金政策支持。
加強產業、金融、財稅、科技等政策協同,以改革精神和創新意識推進京津冀區域質量發展合作,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大力發展檢驗檢測認證行業,積極培育標準化服務業,促進質檢技術服務業發展。鼓勵和支持質檢技術服務創新。加強協調相關部門,拓寬省級質檢機構融資渠道,引導社會資本和金融資本參與和支持京津冀區域質量發展合作項目,加快提升三地檢驗檢疫、省級檢驗檢測認證水平;鼓勵社會資本參與京津冀區域質量發展合作示范區建設。
(四)優化京津冀區域質量技術基礎資源配置。
優化京津冀三地國家質檢中心、檢驗檢疫實驗室布局。推動京津冀三地質量技術基礎資源服務共享。引導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在京津冀區域質量發展合作示范區內集聚,形成區域品牌,推動建立國家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業集聚區。支持京津冀三地大中專院校質量學科建設,促進三地合作面向企事業單位培養質量專業人才,鼓勵三地質量人才相互交流、有序流動。
(五)營造質量合作、協同發展的良好環境。
質檢總局不斷加強對京津冀區域質量合作的指導,引導和推動三地政府深入開展大質量文化建設,強化質量合作發展的輿論宣傳,在全社會倡導優質、安全、低碳、文明的生活理念,使合作推動發展,發展依靠質量,質量服務民生的觀念深入人心。以三地質量管理先進企業為標桿,廣泛開展質量對比提升活動,將質量管理的成功經驗和先進方法在區域內推廣、向產業鏈高端延伸。積極統籌和推進三地區域品牌建設,爭創“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促進技術、產品、服務、品牌和管理模式創新發展。推動三地共同策劃開展“質量月”、“世界標準日”、“世界計量日”等群眾性質量活動,不斷營造誠實守信、追求卓越的質量發展良好環境。
- 寧夏纖檢局督查隱患企業把好質量關口(2018-04-02)
- 天津市寧河區宣貫新《標準化法》讓企業心明眼亮(2018-02-02)
- 2017年全國質量誠信工作座談會在京召開(2017-12-20)
- 健全召回體制 加大召回力度 河北省質監局積極推進缺陷產品技術支撐體系和產品傷害監測體…(2017-12-19)
- 江蘇常州在全國率先對全市特種設備實行在線監管(2017-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