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對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公告
2024年第26號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對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
蓄電池、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實施
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質量安全監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有關規定,市場監管總局決定對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管理,現將有關要求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10月15日起,指定認證機構開始受理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產品描述與界定詳見附件)CCC認證委托,按照相應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和適用標準開展CCC認證工作。在認證風險可控、保證認證質量的前提下,應積極采信已有合格評定結果,減輕企業負擔,便利企業獲證。
二、自2025年11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應當經過CCC認證并標注CCC認證標志后,方可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三、承擔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CCC認證、檢測工作的認證機構和實驗室另行指定。
附件:產品描述與界定
市場監管總局
2024年6月25日
附件
產品描述與界定
2024年第26號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對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
蓄電池、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實施
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質量安全監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有關規定,市場監管總局決定對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管理,現將有關要求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10月15日起,指定認證機構開始受理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產品描述與界定詳見附件)CCC認證委托,按照相應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和適用標準開展CCC認證工作。在認證風險可控、保證認證質量的前提下,應積極采信已有合格評定結果,減輕企業負擔,便利企業獲證。
二、自2025年11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應當經過CCC認證并標注CCC認證標志后,方可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三、承擔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CCC認證、檢測工作的認證機構和實驗室另行指定。
附件:產品描述與界定
市場監管總局
2024年6月25日
附件
產品描述與界定
- 關于擬新建3項國家計量基準的公示(2024-12-10)
- 關于全國市場監管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評選擬表彰名單的公示(2024-11-30)
-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試行開展中國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檢測評審機構遴選工作的通知(2024-11-19)
-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公布“計量促進新質生產力發展”優秀案例和典型案例的通知(2024-11-16)
-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印發《標準必要專利反壟斷指引》的通知(2024-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