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濫用算法“算計”消費者
近日,中國消費者協會在京召開網絡消費領域算法規制與消費者保護座談會。來自高校、法院、研究機構、律師事務所、地方消費者組織的人士和消費者代表參加座談會,中國消費者協會在會上發表意見,呼吁加強網絡消費領域算法規制,保障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算法本身是一種技術手段,經營者既可以利用算法提升經營效率,為消費者提供更豐富、更優良的產品和服務,也可以利用算法鉆法律的漏洞,規避法律規定,更多侵犯消費者權益。
大數據殺熟、刷好評隱差評使評價結果呈現失真、平臺采用算法限制交易、網絡消費促銷規則繁復、網絡搜索競價排名推薦……諸如此類亂象的背后,均有互聯網平臺利用算法技術對消費者的算計式的應用。而算法被濫用,消費者對此基本上無能為力,因為從維權角度來看,無論是取證還是舉證,以及證據被執法機構采納的可能性,都存在巨大難度。
此前,一項針對中國消費者的調查數據顯示,75%的受訪者認為他們在網上購買商品時受到了不公平的對待。網絡消費領域算法應用,具有技術性和隱蔽性,潛移默化地影響著消費者的購買決策,很難通過個體力量與之抗衡。不合理不公平的算法會使消費者面臨數據算法壓榨,成為技術欺凌的對象,甚至被扭曲價值取向和道德觀念,淪為平臺經營者的掌中“玩物”。
毋庸置疑,如果任由算法濫用,既破壞了市場經濟的公平有序競爭,也不利于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對此,要扭轉這種無序發展趨勢,亟須監管方尋找出應對之策。一方面,加強算法應用的有效規制,建立算法投訴審評機制,培育第三方技術鑒定機構,強化對算法應用的技術審核力量,保障消費者和社會各界的投訴、監督權;另一方面,監管方應該跟上技術的發展,對大數據算法有更深入的理解,在監管模式上打破原有的格局,建立健全跨行業、跨領域和跨地域的監管新模式,做到算法應用的可驗證、可解釋、可追責。
不言而喻,面對算法應用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亂象,要靠社會各方形成合力,綜合施策,共同做好社會監督,促進算法應用的公平、合理,防止經營者利用算法作惡。同時,消費者也要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和依法維權意識,對于非法或過度索取個人信息的行為勇于說不,讓算法應用循規蹈矩,不再成為商家欺凌消費者的“幫兇”。(中國消費者報 吳學安)
近日,中國消費者協會在京召開網絡消費領域算法規制與消費者保護座談會。來自高校、法院、研究機構、律師事務所、地方消費者組織的人士和消費者代表參加座談會,中國消費者協會在會上發表意見,呼吁加強網絡消費領域算法規制,保障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算法本身是一種技術手段,經營者既可以利用算法提升經營效率,為消費者提供更豐富、更優良的產品和服務,也可以利用算法鉆法律的漏洞,規避法律規定,更多侵犯消費者權益。
大數據殺熟、刷好評隱差評使評價結果呈現失真、平臺采用算法限制交易、網絡消費促銷規則繁復、網絡搜索競價排名推薦……諸如此類亂象的背后,均有互聯網平臺利用算法技術對消費者的算計式的應用。而算法被濫用,消費者對此基本上無能為力,因為從維權角度來看,無論是取證還是舉證,以及證據被執法機構采納的可能性,都存在巨大難度。
此前,一項針對中國消費者的調查數據顯示,75%的受訪者認為他們在網上購買商品時受到了不公平的對待。網絡消費領域算法應用,具有技術性和隱蔽性,潛移默化地影響著消費者的購買決策,很難通過個體力量與之抗衡。不合理不公平的算法會使消費者面臨數據算法壓榨,成為技術欺凌的對象,甚至被扭曲價值取向和道德觀念,淪為平臺經營者的掌中“玩物”。
毋庸置疑,如果任由算法濫用,既破壞了市場經濟的公平有序競爭,也不利于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對此,要扭轉這種無序發展趨勢,亟須監管方尋找出應對之策。一方面,加強算法應用的有效規制,建立算法投訴審評機制,培育第三方技術鑒定機構,強化對算法應用的技術審核力量,保障消費者和社會各界的投訴、監督權;另一方面,監管方應該跟上技術的發展,對大數據算法有更深入的理解,在監管模式上打破原有的格局,建立健全跨行業、跨領域和跨地域的監管新模式,做到算法應用的可驗證、可解釋、可追責。
不言而喻,面對算法應用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亂象,要靠社會各方形成合力,綜合施策,共同做好社會監督,促進算法應用的公平、合理,防止經營者利用算法作惡。同時,消費者也要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和依法維權意識,對于非法或過度索取個人信息的行為勇于說不,讓算法應用循規蹈矩,不再成為商家欺凌消費者的“幫兇”。(中國消費者報 吳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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