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退款約六十萬元 | 重慶市渝北區消委會力克汽車“三包”維權難題
4月20日,重慶市渝北區消委會接到消費者陳先生投訴。經過細致有效工作,在兩年質保期之前,爭議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商家承諾為消費者退車,并退款598000余元。6月9日,消費者已收到商家的全部退款。
陳先生表示,他于2021年5月20日,在渝北某汽車4S店購買高端車型,支付車價及購置稅近80余萬元,但在2022年12月后發現汽車行駛時發動機時常出現抖動的情況,商家多次維修都沒有修好,消費者便與商家協商退車,但商家一會兒說要明確導致車輛發動機抖動的原因,一會又說即使退車也要支付0.8%的補償系數的費用,至今仍沒有一個準確的答復。
接到投訴后,渝北區消委會立即展開調查。根據消費者的投訴信息,該汽車4S店位于寶圣湖轄區,工作人員聯系了當地分會及市場監管所,并及時將相關信息進行了溝通。同時,了解到雙方爭議了很長時間,消費者擔心兩年的質保期即將到期,希望能盡快處理避免過期。
鑒于此案涉及金額大、相關汽車專業技術性強,加之消費者迫切維權的心情,渝北區消委會在市消委會的支持下與汽車專委會取得聯系,并詳細咨詢了投訴所涉及的相關專業技術問題,同時與市場監管部門協同處理此事。該會組織4S店、消費者及市場監管部門進行調解,在調解現場,汽車4S店則認為車輛開了近兩年了,無法保證不是在使用中操作不當造成發動機異常,并不能確認是因為汽車本身質量問題引起的發動機抖動,其次就消費者提出的退車要求,他們也是諱莫如深,表示在沒有查清原因前,還無法給予退車的答復。即使可退車,他們也要請示生產廠家,要走的流程還很長,也需要消費者提供相應的證據協助他們4S店。至于0.8%的補償系數問題,他們認為這是雙方在購車時就約定好無法更改的。
針對4S店的說法,消委會就此案表達了如下觀點:
一是關于汽車發動機異常抖動的問題。按照《消法》的相關條款,汽車主要部件出現質量問題,按照舉證責任倒置應由被投訴人即4S店出具不是被投訴方責任的證據;
二是關于補償系數的問題。消費者是于2021年5月20日購置的車輛,新的汽車“三包”責任規定是于2022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雖然雙方在汽車憑證上注明了0.8%的補償系數,但消費者明確表示當時銷售方并沒有明確告知這一條款。同時咨詢了該市汽車專業委員會的相關專家,按照新汽車“三包”責任規定,考慮到實際情況在0.5%至0.8%的范圍內,補償系數是可以與消費者進行協商的;
三是車輛停擺的問題。由于車輛于去年12月便出現問題,此后一直在4S店進行維修且無法正常使用,給消費者造成了工作及生活極大的不便,4S店應理解消費者此時的心情及處境,盡快給予準確的答復,避免拖延造成更大的損失。
綜合以上三點,渝北區消委會認為4S店作為轄區企業,在維護自身正當合法權益的同時,也應充分考慮消費者的合理主張和訴求,減少投訴處理程序,高效便捷地為消費者服務,減少和防范不必要的沖突,維護品牌的良好形象,應避免訴訟或其他增加維權成本的爭議解決渠道,爭取雙方協商達成協議。
經過耐心細致的調解、入情入理的分析,在兩年質保期之前,即2023年5月18日,爭議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商家承諾為消費者退車,并退款598000余元(補償系數約為0.6%)。2023年6月9日,消費者已收到商家的全部退款。
4月20日,重慶市渝北區消委會接到消費者陳先生投訴。經過細致有效工作,在兩年質保期之前,爭議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商家承諾為消費者退車,并退款598000余元。6月9日,消費者已收到商家的全部退款。
陳先生表示,他于2021年5月20日,在渝北某汽車4S店購買高端車型,支付車價及購置稅近80余萬元,但在2022年12月后發現汽車行駛時發動機時常出現抖動的情況,商家多次維修都沒有修好,消費者便與商家協商退車,但商家一會兒說要明確導致車輛發動機抖動的原因,一會又說即使退車也要支付0.8%的補償系數的費用,至今仍沒有一個準確的答復。
接到投訴后,渝北區消委會立即展開調查。根據消費者的投訴信息,該汽車4S店位于寶圣湖轄區,工作人員聯系了當地分會及市場監管所,并及時將相關信息進行了溝通。同時,了解到雙方爭議了很長時間,消費者擔心兩年的質保期即將到期,希望能盡快處理避免過期。
鑒于此案涉及金額大、相關汽車專業技術性強,加之消費者迫切維權的心情,渝北區消委會在市消委會的支持下與汽車專委會取得聯系,并詳細咨詢了投訴所涉及的相關專業技術問題,同時與市場監管部門協同處理此事。該會組織4S店、消費者及市場監管部門進行調解,在調解現場,汽車4S店則認為車輛開了近兩年了,無法保證不是在使用中操作不當造成發動機異常,并不能確認是因為汽車本身質量問題引起的發動機抖動,其次就消費者提出的退車要求,他們也是諱莫如深,表示在沒有查清原因前,還無法給予退車的答復。即使可退車,他們也要請示生產廠家,要走的流程還很長,也需要消費者提供相應的證據協助他們4S店。至于0.8%的補償系數問題,他們認為這是雙方在購車時就約定好無法更改的。
針對4S店的說法,消委會就此案表達了如下觀點:
一是關于汽車發動機異常抖動的問題。按照《消法》的相關條款,汽車主要部件出現質量問題,按照舉證責任倒置應由被投訴人即4S店出具不是被投訴方責任的證據;
二是關于補償系數的問題。消費者是于2021年5月20日購置的車輛,新的汽車“三包”責任規定是于2022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雖然雙方在汽車憑證上注明了0.8%的補償系數,但消費者明確表示當時銷售方并沒有明確告知這一條款。同時咨詢了該市汽車專業委員會的相關專家,按照新汽車“三包”責任規定,考慮到實際情況在0.5%至0.8%的范圍內,補償系數是可以與消費者進行協商的;
三是車輛停擺的問題。由于車輛于去年12月便出現問題,此后一直在4S店進行維修且無法正常使用,給消費者造成了工作及生活極大的不便,4S店應理解消費者此時的心情及處境,盡快給予準確的答復,避免拖延造成更大的損失。
綜合以上三點,渝北區消委會認為4S店作為轄區企業,在維護自身正當合法權益的同時,也應充分考慮消費者的合理主張和訴求,減少投訴處理程序,高效便捷地為消費者服務,減少和防范不必要的沖突,維護品牌的良好形象,應避免訴訟或其他增加維權成本的爭議解決渠道,爭取雙方協商達成協議。
經過耐心細致的調解、入情入理的分析,在兩年質保期之前,即2023年5月18日,爭議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商家承諾為消費者退車,并退款598000余元(補償系數約為0.6%)。2023年6月9日,消費者已收到商家的全部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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