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消費保護第一槍打響 廣東消委會起訴長隆以身高為優惠票標準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寒假期間,不少家長都帶著孩子出門游玩放松,游玩時可能遇到過這樣的問題——“孩子個子太高,不能享受兒童票價。”大家是否質疑過,景區這樣的規定是否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
身高應該作為兒童票價的唯一標準嗎?從2018年8月起,廣東省消委會就未成年人優惠票身高標準問題啟動專項調查,發現廣州長隆集團下屬的多家景區在未成年人票價優惠方面,存在以身高作為劃分標準的問題,而且長隆國際大馬戲園區拒絕對所有未成年消費者提供優惠票價。
廣東省消委會認為,依據民事訴訟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旅游法、價格法等法律的規定,所有未成年人在動物園、公園等場所及參與旅游活動中都有權平等享受票價優惠,不應受到身高影響。如果部分游樂場、公園等場所,以格式條款、單方規定等形式,限制身高“超標”的未成年人享受票價優惠,等于變相“懲罰高個子”,對長得高、長得快的未成年人不公平。
2月18日,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就廣州長隆集團多個場所存在以身高作為未成年人優惠票標準的問題,代表消費者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訴訟請求有三項:一是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以身高排除和限制不特定大多數未成年人消費者權利的侵害行為;二是以恰當有效的方式依法給予全部未成年消費者應有的優惠;三是就其侵害行為在主流媒體重要版面上公開賠禮道歉。
該案件針對未成年消費者權益問題提起公益訴訟首開先河,屬全國第一宗未成年人消費權益保護公益訴訟。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寒假期間,不少家長都帶著孩子出門游玩放松,游玩時可能遇到過這樣的問題——“孩子個子太高,不能享受兒童票價。”大家是否質疑過,景區這樣的規定是否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
身高應該作為兒童票價的唯一標準嗎?從2018年8月起,廣東省消委會就未成年人優惠票身高標準問題啟動專項調查,發現廣州長隆集團下屬的多家景區在未成年人票價優惠方面,存在以身高作為劃分標準的問題,而且長隆國際大馬戲園區拒絕對所有未成年消費者提供優惠票價。
廣東省消委會認為,依據民事訴訟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旅游法、價格法等法律的規定,所有未成年人在動物園、公園等場所及參與旅游活動中都有權平等享受票價優惠,不應受到身高影響。如果部分游樂場、公園等場所,以格式條款、單方規定等形式,限制身高“超標”的未成年人享受票價優惠,等于變相“懲罰高個子”,對長得高、長得快的未成年人不公平。
2月18日,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就廣州長隆集團多個場所存在以身高作為未成年人優惠票標準的問題,代表消費者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訴訟請求有三項:一是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以身高排除和限制不特定大多數未成年人消費者權利的侵害行為;二是以恰當有效的方式依法給予全部未成年消費者應有的優惠;三是就其侵害行為在主流媒體重要版面上公開賠禮道歉。
該案件針對未成年消費者權益問題提起公益訴訟首開先河,屬全國第一宗未成年人消費權益保護公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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