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甲醛超標消費者索賠難 律師:出租人須履行安全保障義務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8月31日,自如曾針對其房屋甲醛超標問題發布一份承諾書稱,2018年9月1日起,下架全國九城全部首次出租房源,待CMA認證機構檢驗合格后再行上架。
最近,有消費者向經濟之聲《天天315》欄目和新浪黑貓投訴平臺反映,在自如平臺租房時,自如管家曾承諾房間空氣質量沒有問題,但消費者居住后聯系第三方檢測機構卻發現,房屋甲醛濃度超標。消費者就索賠事宜與自如方面溝通,卻被告知非但沒有賠償,已發生的房費也不能退回。
王先生在北京工作,他的上一套房子就是在自如平臺租到的,房子的租約在8月16日到期,因此7月末他便想繼續通過自如尋找下一套房子。在地鐵十號線石榴莊站附近,王先生找到一家鏈家地產門店,中介人員帶他看了幾處待租的房子,其中有不少都是自如平臺上的。因為裝修風格很讓自己喜歡,加上中介人員提醒“房子很搶手”,王先生在看房當天就租下了一套自如的房子。當時王先生也曾注意到“房子里的味道有點大”,但中介人員說房間空氣質量是達標的,他便沒有在意。
租下房子的王先生還是對房間甲醛濃度是否超標放心不下。由于距離目前租住房子的退租日期還有一段時間,王先生便沒有著急入住,他一邊給房子通風,一邊在網上租了一套檢測室內甲醛濃度的設備。不過,用這套設備檢測的結果卻顯示,房間甲醛濃度超標。王先生馬上聯系了自如,提出換房要求。
自如方面表示,如果租客對房間的空氣質量有疑義,可以聯系具有CMA資質認證的機構對房間進行檢測。如果檢測結果超標,會為租客辦理無責退換租并憑票報銷檢測費。隨后,王先生再次對房間的空氣質量進行檢測,并出具了經認證的檢測報告,結果顯示,房間甲醛濃度超標近三倍。
王先生沒有在這套甲醛超標的房子中繼續住下去,并向自如方面提出了退房和索賠的請求。自如方面卻表示,可以承擔檢測的費用,但是房租只能退還解除租約日期之后的部分。王先生這套房子于7月31日簽約,期間20多天的房租不能退還,這樣的處理結果讓王先生不能接受。
后來,王先生與租房所在片區的自如方面負責人熊經理就賠償問題進行了當面協商。自如方面表示,只能退還未發生的房租與服務費,并額外再賠償一個月房租。王先生表示,按照自如方面的說法,這次租房過程中產生的搬家費、空氣質量檢測費、外出住賓館費等,無論多少,都合計按照這一個月房租來賠償。雙方見面協商的過程并不愉快,熊經理甚至認為是王先生過于敏感。
記者隨后與熊經理取得了聯系,對方表示,在其權限以內只能得到這樣的處理結果,并讓記者聯系公司總部。
隨后記者多次嘗試撥打自如客服電話,發現在自動設置的語音服務中并沒有處理客戶投訴或解決房間空氣質量問題的選項。不過,在“找房”選項中,記者的電話很快被工作人員接聽,當對方得知記者詢問房間空氣質量事宜后,便告知記者應該在“自如客”選項中聯系,然而,這個電話記者反復撥打卻始終無人接聽。
近兩年,有關自如出租房甲醛超標的新聞不時見諸報端,自如也曾多次承諾進行相應整改,但至今未見有效措施。記者注意到,近日自如在手機客戶端主頁上發文表示,未來所有新增房源都將100%檢測合格后上架出租,并在自如App詳情頁展示檢測合格報告。不過目前為止,自如App上的房源依舊沒有主動出示第三方專業機構的檢測報告。
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胡鋼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明文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同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合同法中有關格式條款的規定均明確,格式條款如果嚴重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或者加重消費者的責任,或者免除或減輕經營者的責任,應歸于無效。就本案而言,對于房屋空氣質量、其結構的穩定性、附隨的電器等涉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問題,都在租賃合同覆蓋的范圍內,出租人必須履行嚴格的安全保障義務,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保證出租屋的安全可靠。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8月31日,自如曾針對其房屋甲醛超標問題發布一份承諾書稱,2018年9月1日起,下架全國九城全部首次出租房源,待CMA認證機構檢驗合格后再行上架。
最近,有消費者向經濟之聲《天天315》欄目和新浪黑貓投訴平臺反映,在自如平臺租房時,自如管家曾承諾房間空氣質量沒有問題,但消費者居住后聯系第三方檢測機構卻發現,房屋甲醛濃度超標。消費者就索賠事宜與自如方面溝通,卻被告知非但沒有賠償,已發生的房費也不能退回。
王先生在北京工作,他的上一套房子就是在自如平臺租到的,房子的租約在8月16日到期,因此7月末他便想繼續通過自如尋找下一套房子。在地鐵十號線石榴莊站附近,王先生找到一家鏈家地產門店,中介人員帶他看了幾處待租的房子,其中有不少都是自如平臺上的。因為裝修風格很讓自己喜歡,加上中介人員提醒“房子很搶手”,王先生在看房當天就租下了一套自如的房子。當時王先生也曾注意到“房子里的味道有點大”,但中介人員說房間空氣質量是達標的,他便沒有在意。
租下房子的王先生還是對房間甲醛濃度是否超標放心不下。由于距離目前租住房子的退租日期還有一段時間,王先生便沒有著急入住,他一邊給房子通風,一邊在網上租了一套檢測室內甲醛濃度的設備。不過,用這套設備檢測的結果卻顯示,房間甲醛濃度超標。王先生馬上聯系了自如,提出換房要求。
自如方面表示,如果租客對房間的空氣質量有疑義,可以聯系具有CMA資質認證的機構對房間進行檢測。如果檢測結果超標,會為租客辦理無責退換租并憑票報銷檢測費。隨后,王先生再次對房間的空氣質量進行檢測,并出具了經認證的檢測報告,結果顯示,房間甲醛濃度超標近三倍。
王先生沒有在這套甲醛超標的房子中繼續住下去,并向自如方面提出了退房和索賠的請求。自如方面卻表示,可以承擔檢測的費用,但是房租只能退還解除租約日期之后的部分。王先生這套房子于7月31日簽約,期間20多天的房租不能退還,這樣的處理結果讓王先生不能接受。
后來,王先生與租房所在片區的自如方面負責人熊經理就賠償問題進行了當面協商。自如方面表示,只能退還未發生的房租與服務費,并額外再賠償一個月房租。王先生表示,按照自如方面的說法,這次租房過程中產生的搬家費、空氣質量檢測費、外出住賓館費等,無論多少,都合計按照這一個月房租來賠償。雙方見面協商的過程并不愉快,熊經理甚至認為是王先生過于敏感。
記者隨后與熊經理取得了聯系,對方表示,在其權限以內只能得到這樣的處理結果,并讓記者聯系公司總部。
隨后記者多次嘗試撥打自如客服電話,發現在自動設置的語音服務中并沒有處理客戶投訴或解決房間空氣質量問題的選項。不過,在“找房”選項中,記者的電話很快被工作人員接聽,當對方得知記者詢問房間空氣質量事宜后,便告知記者應該在“自如客”選項中聯系,然而,這個電話記者反復撥打卻始終無人接聽。
近兩年,有關自如出租房甲醛超標的新聞不時見諸報端,自如也曾多次承諾進行相應整改,但至今未見有效措施。記者注意到,近日自如在手機客戶端主頁上發文表示,未來所有新增房源都將100%檢測合格后上架出租,并在自如App詳情頁展示檢測合格報告。不過目前為止,自如App上的房源依舊沒有主動出示第三方專業機構的檢測報告。
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胡鋼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明文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同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合同法中有關格式條款的規定均明確,格式條款如果嚴重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或者加重消費者的責任,或者免除或減輕經營者的責任,應歸于無效。就本案而言,對于房屋空氣質量、其結構的穩定性、附隨的電器等涉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問題,都在租賃合同覆蓋的范圍內,出租人必須履行嚴格的安全保障義務,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保證出租屋的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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