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培訓返獎學金? 在線教育平臺麥子學院遭質疑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學海無涯,現代社會,知識更新快,莘莘學子都需要經常學習充電,各種培訓學院,網絡平臺也應運而生。麥子學院是成都麥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旗下一個IT在線教育平臺,目前已經有30萬注冊用戶。
屈小姐是一名在成都的學生,她想學習IT方面的知識,聽說麥子學院推出“學得好給獎學金”的活動,于是就慕名而去。
屈小姐說:“它有兩套課程,一套是包就業的、一套是不包就業的。當時我本來想報不包就業的,因為我不需要它那個課程也可以找到工作,但是為了保證學習的效果,我就報了包就業的課程。剛好那個時候他們說是有一個獎學金項目,如果我開始學了以后,一直到學完,返我4400塊錢,聊天記錄什么的我都還有,只是上面沒有他們公司蓋章而已。現在課程已經學完了,那個錢一個月還我100塊,分4年還給我。”
屈小姐說,當初麥子學院的老師告訴她,學得快、排名就靠前,獲得的獎學金就越多,屈小姐最高1天可以獲得50元的獎學金。結果她把所有課程學完,發現獎學金變成了1個月100塊了,大幅縮水。
屈小姐:“從我報名開始學,到現在為止已經6個月了,中途有三個月沒有返我錢。我就去問他為什么,他說是工作失誤。我說那什么時候把錢給我呢?他說我們之前不是承諾一個月給你100塊錢嘛,那少付你三個月的錢就往后推,沒有時間限制。然后他說你課程學的越快,會按照最大的額度返給你。我是按照最快的那個來修,連不需要學的選修課什么的我全都修完了,現在突然跟我說分4年返給我。”
屈小姐去麥子學院討說法,得到的回答卻是,沒有排名,大家都是一樣的,每月都是給獎學金100元。
屈小姐:“當時我就問他,你們有上限但是沒有下限,他說你學的最快的話會有一個排名的名次,然后就可以按照最高的額度返給你。可根本就沒有給我這個排名。他說返的這個金額是按照他們這個項目每天招收的人數,收的錢來分配給我們這些進入助學項目的人。第一他沒有給我們說每天到底招多少人,我想這是公司內部的事情我不好問。但現在發生這個事情,我說那你每天招多少人這個數據你得給我們,他說現在只要是參加這個計劃的人已經接受了一個月返100塊錢。我說我怎么能信呢?一個月返100塊錢別人都接受?他說別人都接受你就接受吧,意思就是只要破壞我們這些受害者們的聯系。”
屈小姐抱怨說,交了8千元的學費,課程卻不斷變動,而且老師也經常更換。
屈小姐:“中途我有兩個月在北京大學那邊學習,就請了假,當我回來以后,很多課程都變了,奇奇怪怪的課程都加進去了,包括改簡歷什么的。我之前報名是找的他們的教導老師,但那個老師也辭職了,那兩個月里都沒跟我說就換老師了,換了以后問他之前的情況,他說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之前什么情況。這個就業班我覺得特別可怕,它那個課程是網課,幸好我在北大那邊跟著人家學編程,要不然我覺得那8千塊錢就報廢了,我可以保證它那個課程真的什么都沒有。”
除了獎學金的問題,屈小姐還提到,就業班的學費較高,之前作出的就業服務承諾卻沒有兌現,最后只是給學生推薦工作,沒有安排就業。
屈小姐:“你要給他們簡歷,但是我給了他們簡歷以后他們說你這上面沒有設計相關的經歷,我說我也沒有要往那個方向發展的。他們就讓我自己編造,編造我在某某設計公司實習的經歷,然后他們來給我模擬面試,就相當于對口供這樣的,一直模擬到他們覺得沒有問題了,就會把我推薦給其他公司。合同上面寫了,在成都境內稅前月薪不會低于5000塊錢,但是沒有說具體哪個公司。說的挺好聽的,但是前頭有很多附加條件,第一個我得通過他們那個模擬面試他們才給我推薦,而且推薦的機會只有三次,三次以后他們就不給推薦工作了。也不是包就業,就是推薦工作。其實合同上寫了后面沒有找到工作是要全額退費的,但是在這之前加了很多的附加條款。我去問過以前那個老師,我說你們從創立至今有沒有因為沒找到工作退學費的?他說沒有。問題就來了,你加了這個條款,至今為止沒有一個同學退了全額退費,說明這個合同很有問題。”
對于屈小姐的疑問,麥子學院教務處的謝老師回復,每月給獎學金100元,是依照合同給予的,沒有違反合同約定。一切都會按協議規定的流程辦事,只是周期有點長。
謝老師:“她入學的時候有參加助學金的活動,助學金上寫的非常清楚,并且協議她自己也收到了,上面說的是按照我們的提現規則,因為我們公司的助學活動是用來鼓勵學員加入學習的,而不是什么金融產品,是為了套現來學習的。當時她自己清楚了這個協議才會簽的,當時是銷售給她辦理。我作為一個教務老師,我是處理她后端的一些服務,比如說她要休學或者是她學習遇到了問題需要我在中間協調她和老師溝通,我是做這方面工作的。銷售的工作我本來是完全不知情并且是不參與的。是后來她有跟我反饋,因為她的銷售已經離職了,沒有人接手這個問題,我作為教務我一定得幫她一把,一直幫她處理。她說當時銷售跟她說的是學的快就返的快。沒有這個規則的,一切都是按照協議上的流程來辦事情,就是說你達到52分,咱們就給你返一定的數量。因為她交的是8800,是咱們的就業學員,要給她返一半的錢。我們也給她說的非常清楚,達到了我們的就業標準,在就業期內成功就業之后,我們就會把錢一分不少的在平臺上返還給她,只是周期有點長。我們從來沒有說過是一次性返還,只是說在平臺上一分不差的返還給她,并且現在公司也是做到了的,并沒有說有什么違規或者是沒有遵循協議。她最近一直在給我反饋這個事情,我這邊也一直在給她推動,一直在給她說協議上的東西,說每個月按照公司的收益來進行百分比的劃分和發放,而且每個月公司也是這么操作的。”
關于沒有安排就業的問題,謝老師表示,學院只是推薦工作,并不負責安排工作。
謝老師:“最近在做簡歷的制作,因為她是學UI的,你也知道做設計的不可能跟常規崗位一樣提供一些紙質簡歷,肯定是要用作品來呈現簡歷的,然后我們的老師也在跟她進行輔導。我們說的就業,是她學完我們全部課程,達到老師的就業標準之后,她提供相關的簡歷,我們這邊進行就業推薦和就業指導,并不是說包分配的那種,而是跟她一起努力幫她推薦就業。”
屈小姐提供給記者的合同上顯示,獎學金根據成績不同,分為金勛、王牌、榮譽三種,發放的標準不一樣, 最高的榮譽學員每天獎勵上限是200元。對此,謝老師說,實際上所有人的獎學金獎勵標準是一樣的,都是每月100元。
謝老師:“每個學員都是一樣的,并不是說針對她一個人的情況,每一位學員參加這個活動都是這樣來走的。我們也有提現規則,并不是說每一個學員只要參加了都可以拿到這個錢。我們也是為了鼓勵學員學習,所以說會有一個52分的提現規則,就是說你這個月學習達到了52分的提現規則才能提這個錢,如果你沒有達到是不能提這個錢的,這也是助學金的意義所在,不然怎么來證明你有沒有努力學習呢?她的學習數據已經全部達標了,課程也完成了,她之前有跟我說她已經就業了,我說行,那咱們就按照助學金協議上面來辦,因為上面寫的是成功就業之后助學金每個月依次返還,不再需要提供那52分的學習數據了,我也是這么跟她說的。但是后來她因為工作上有一些問題,想要重新找一個工作,我說行,反正你也是就業的學員,咱們就一起努力,也希望你快點就業,就業了之后助學金還是按照協議上來辦。”
中國青年報經濟部主任潘圓和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裘葉對此進行了分析與解讀。
經濟之聲:屈小姐說,當初宣傳的時候說是學得快、排名靠前,得到的獎金會越多。結果她把所有課程學完,發現獎學金變成了1個月100塊了,差得很多。出現這么大差距,是學生理解錯誤,還是當時工作人員的宣傳出現問題?需要哪些證據支持?
裘葉:“首先,消費者說,當時(工作人員)宣傳的時候說學的快,得的獎金會越多,但是目前我沒有看到相應的材料,書面合同中約定的其實并不是消費者理解的那種概念,因為合同首先約定每一天發放的獎學金是有上限的,比如這個消費者是金勛學員,她的上限是每天50,同時它又約定了一個每日發放獎學金的計算標準,也就是說這個活動必須有學員持續報名。如果這個活動在持續進行,它是會有一定的收益的,然后再分給所有學員,但是具體的數額是不固定的,合同當中只約定了上限是50,但是每天發放多少是由學院自己來統計的,消費者完全沒有辦法去掌控利潤。”
經濟之聲:屈小姐還保存了當時的QQ聊天紀錄,當時和她聯絡的老師已經離職。假設那名老師在宣傳中夸大其詞,學院要承擔責任嗎?
裘葉:“首先,假設當時學院的老師確實許下了承諾,消費者第一要有書面的材料。第二需要證明這個老師確實是這個學院的老師,因為現在這個消費者提供的是一個QQ上的名稱,但是它并不對應到實際的個人,所以消費者可能還需要其他的材料。如果(屈小姐)可以證明這個學院老師確實許下了承諾,由公司來承擔相應的責任是可以的。”
經濟之聲:屈小姐提供給記者的合同上顯示,獎學金根據成績不同,分為金勛、王牌、榮譽三種,發放的標準不一樣,最高的榮譽學員每天獎勵上限是200元。學院說,實際上所有學員每人都一樣,都是1月100元,學院單方面這樣解釋是否合理?
潘圓:“目前看來,我認為這個合同問題挺多的,比如每天的獎勵是多少,它是有前提條件的,但是這個前提條件本身就是比較模糊的,金勛、王牌和榮譽學員其實就是由麥子學院自己來界定的,整個合同實際上就是有陷阱的,因為這個前提根本就不是你能決定的,所以消費者在面對這種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提高警惕。首先你不知道學習到什么樣的程度能算金勛、王牌(學員),這些榮譽完全是他們自己定的一個標準。其次,這個協議對就業等承諾也是模糊的,這為它最后推卸自己的責任埋下了很多伏筆。而且這樣一種方式就有問題,你打著給獎學金的旗號無非就是一個噱頭,可能這個課程只值4000塊錢,但是它要收8000,最后說那4000是返現給你,但在實際的過程中,由于經營等需要,它又不可能按承諾返現。所以首先合同可能就有問題,如果合同有問題,它就涉嫌欺詐。另外它也沒有兌現它的合同,這就會涉及違約的問題。所以從這兩方面看來,我認為麥子學院確實存在問題。”
經濟之聲:屈小姐認為,交了較高學費的就業班最后只是給學生推薦工作,她不能接受,也沒有兌現之前的承諾。學院表示,學院并不負責安排工作。究竟哪方的說法對?怎么判定?
裘葉:“因為這個消費者跟麥子學院簽訂了一個相關的協議,叫就業服務協議。但是單單從協議的內容來看,對于麥子學院來說,它的主要義務就是推薦,第一是提供一些就業的培訓以及就業前的培訓輔導。第二它會推薦一些工作。他當時提到,通過了項目并且考核合格的畢業學員會進入麥子學院雇主人才庫,然后學院會提供相應的就業推薦服務。但是這些承諾都有前提,第一你要完成所有的培訓項目,包括考核等,實質上它僅僅是一個推薦就業的問題,也就是說它可能會有一些就業渠道,你交給我相應的費用,我就會把你推薦給相應的單位,如果你符合這些單位的條件,你成功就業了,那我們就完成了這個義務。如果你沒有成功,我還可以再給你機會,但是這個機會是有特殊限定的。所以關于這種就業服務協議,首先消費者有很多的義務,如果你履行了這些義務,你才有可能獲得這種機會,如果沒有履行協議里的約定,學院就不需要幫你推薦了,所以消費者在簽訂這個協議時,要看清楚你自身的權利和義務。”
經濟之聲:屈小姐提供給記者的合同上顯示,到本協議服務有效期屆滿之時學員仍沒能成功就業的,可由學員提出申請,確系無法就業情況者,經學院核實后,學院將全額退還學生所有培訓費用。屈小姐聊天記錄顯示,目前沒有同學因為沒有就業就退費。學院老師表示,學院只是推薦,并不負責安排工作。面對這種情況,學生該怎么辦?
裘葉:“它確實寫了學員有這種權利,但是首先學員要向學院申請,學員怎么考核,怎么確認你確實無法就業,最終的決定權都在學院,學院隨便找一個理由,就能駁回你這個權利。”
經濟之聲:在簽訂培訓合同時,消費者應該特別留意什么?在選擇培訓機構時,消費者要注意哪些問題?
潘圓:“假使這個企業承諾為你安排工作,你也不要輕易相信,因為它能夠做的只是給你推薦機會,所以機會適不適合你,就業者本身還要做選擇。有這種特殊前提要求的,(消費者)一定要把它搞清楚。不管推銷人員宣傳的如何天花亂墜,消費者都要保持理智,不要上當。”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學海無涯,現代社會,知識更新快,莘莘學子都需要經常學習充電,各種培訓學院,網絡平臺也應運而生。麥子學院是成都麥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旗下一個IT在線教育平臺,目前已經有30萬注冊用戶。
屈小姐是一名在成都的學生,她想學習IT方面的知識,聽說麥子學院推出“學得好給獎學金”的活動,于是就慕名而去。
屈小姐說:“它有兩套課程,一套是包就業的、一套是不包就業的。當時我本來想報不包就業的,因為我不需要它那個課程也可以找到工作,但是為了保證學習的效果,我就報了包就業的課程。剛好那個時候他們說是有一個獎學金項目,如果我開始學了以后,一直到學完,返我4400塊錢,聊天記錄什么的我都還有,只是上面沒有他們公司蓋章而已。現在課程已經學完了,那個錢一個月還我100塊,分4年還給我。”
屈小姐說,當初麥子學院的老師告訴她,學得快、排名就靠前,獲得的獎學金就越多,屈小姐最高1天可以獲得50元的獎學金。結果她把所有課程學完,發現獎學金變成了1個月100塊了,大幅縮水。
屈小姐:“從我報名開始學,到現在為止已經6個月了,中途有三個月沒有返我錢。我就去問他為什么,他說是工作失誤。我說那什么時候把錢給我呢?他說我們之前不是承諾一個月給你100塊錢嘛,那少付你三個月的錢就往后推,沒有時間限制。然后他說你課程學的越快,會按照最大的額度返給你。我是按照最快的那個來修,連不需要學的選修課什么的我全都修完了,現在突然跟我說分4年返給我。”
屈小姐去麥子學院討說法,得到的回答卻是,沒有排名,大家都是一樣的,每月都是給獎學金100元。
屈小姐:“當時我就問他,你們有上限但是沒有下限,他說你學的最快的話會有一個排名的名次,然后就可以按照最高的額度返給你。可根本就沒有給我這個排名。他說返的這個金額是按照他們這個項目每天招收的人數,收的錢來分配給我們這些進入助學項目的人。第一他沒有給我們說每天到底招多少人,我想這是公司內部的事情我不好問。但現在發生這個事情,我說那你每天招多少人這個數據你得給我們,他說現在只要是參加這個計劃的人已經接受了一個月返100塊錢。我說我怎么能信呢?一個月返100塊錢別人都接受?他說別人都接受你就接受吧,意思就是只要破壞我們這些受害者們的聯系。”
屈小姐抱怨說,交了8千元的學費,課程卻不斷變動,而且老師也經常更換。
屈小姐:“中途我有兩個月在北京大學那邊學習,就請了假,當我回來以后,很多課程都變了,奇奇怪怪的課程都加進去了,包括改簡歷什么的。我之前報名是找的他們的教導老師,但那個老師也辭職了,那兩個月里都沒跟我說就換老師了,換了以后問他之前的情況,他說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之前什么情況。這個就業班我覺得特別可怕,它那個課程是網課,幸好我在北大那邊跟著人家學編程,要不然我覺得那8千塊錢就報廢了,我可以保證它那個課程真的什么都沒有。”
除了獎學金的問題,屈小姐還提到,就業班的學費較高,之前作出的就業服務承諾卻沒有兌現,最后只是給學生推薦工作,沒有安排就業。
屈小姐:“你要給他們簡歷,但是我給了他們簡歷以后他們說你這上面沒有設計相關的經歷,我說我也沒有要往那個方向發展的。他們就讓我自己編造,編造我在某某設計公司實習的經歷,然后他們來給我模擬面試,就相當于對口供這樣的,一直模擬到他們覺得沒有問題了,就會把我推薦給其他公司。合同上面寫了,在成都境內稅前月薪不會低于5000塊錢,但是沒有說具體哪個公司。說的挺好聽的,但是前頭有很多附加條件,第一個我得通過他們那個模擬面試他們才給我推薦,而且推薦的機會只有三次,三次以后他們就不給推薦工作了。也不是包就業,就是推薦工作。其實合同上寫了后面沒有找到工作是要全額退費的,但是在這之前加了很多的附加條款。我去問過以前那個老師,我說你們從創立至今有沒有因為沒找到工作退學費的?他說沒有。問題就來了,你加了這個條款,至今為止沒有一個同學退了全額退費,說明這個合同很有問題。”
對于屈小姐的疑問,麥子學院教務處的謝老師回復,每月給獎學金100元,是依照合同給予的,沒有違反合同約定。一切都會按協議規定的流程辦事,只是周期有點長。
謝老師:“她入學的時候有參加助學金的活動,助學金上寫的非常清楚,并且協議她自己也收到了,上面說的是按照我們的提現規則,因為我們公司的助學活動是用來鼓勵學員加入學習的,而不是什么金融產品,是為了套現來學習的。當時她自己清楚了這個協議才會簽的,當時是銷售給她辦理。我作為一個教務老師,我是處理她后端的一些服務,比如說她要休學或者是她學習遇到了問題需要我在中間協調她和老師溝通,我是做這方面工作的。銷售的工作我本來是完全不知情并且是不參與的。是后來她有跟我反饋,因為她的銷售已經離職了,沒有人接手這個問題,我作為教務我一定得幫她一把,一直幫她處理。她說當時銷售跟她說的是學的快就返的快。沒有這個規則的,一切都是按照協議上的流程來辦事情,就是說你達到52分,咱們就給你返一定的數量。因為她交的是8800,是咱們的就業學員,要給她返一半的錢。我們也給她說的非常清楚,達到了我們的就業標準,在就業期內成功就業之后,我們就會把錢一分不少的在平臺上返還給她,只是周期有點長。我們從來沒有說過是一次性返還,只是說在平臺上一分不差的返還給她,并且現在公司也是做到了的,并沒有說有什么違規或者是沒有遵循協議。她最近一直在給我反饋這個事情,我這邊也一直在給她推動,一直在給她說協議上的東西,說每個月按照公司的收益來進行百分比的劃分和發放,而且每個月公司也是這么操作的。”
關于沒有安排就業的問題,謝老師表示,學院只是推薦工作,并不負責安排工作。
謝老師:“最近在做簡歷的制作,因為她是學UI的,你也知道做設計的不可能跟常規崗位一樣提供一些紙質簡歷,肯定是要用作品來呈現簡歷的,然后我們的老師也在跟她進行輔導。我們說的就業,是她學完我們全部課程,達到老師的就業標準之后,她提供相關的簡歷,我們這邊進行就業推薦和就業指導,并不是說包分配的那種,而是跟她一起努力幫她推薦就業。”
屈小姐提供給記者的合同上顯示,獎學金根據成績不同,分為金勛、王牌、榮譽三種,發放的標準不一樣, 最高的榮譽學員每天獎勵上限是200元。對此,謝老師說,實際上所有人的獎學金獎勵標準是一樣的,都是每月100元。
謝老師:“每個學員都是一樣的,并不是說針對她一個人的情況,每一位學員參加這個活動都是這樣來走的。我們也有提現規則,并不是說每一個學員只要參加了都可以拿到這個錢。我們也是為了鼓勵學員學習,所以說會有一個52分的提現規則,就是說你這個月學習達到了52分的提現規則才能提這個錢,如果你沒有達到是不能提這個錢的,這也是助學金的意義所在,不然怎么來證明你有沒有努力學習呢?她的學習數據已經全部達標了,課程也完成了,她之前有跟我說她已經就業了,我說行,那咱們就按照助學金協議上面來辦,因為上面寫的是成功就業之后助學金每個月依次返還,不再需要提供那52分的學習數據了,我也是這么跟她說的。但是后來她因為工作上有一些問題,想要重新找一個工作,我說行,反正你也是就業的學員,咱們就一起努力,也希望你快點就業,就業了之后助學金還是按照協議上來辦。”
中國青年報經濟部主任潘圓和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裘葉對此進行了分析與解讀。
經濟之聲:屈小姐說,當初宣傳的時候說是學得快、排名靠前,得到的獎金會越多。結果她把所有課程學完,發現獎學金變成了1個月100塊了,差得很多。出現這么大差距,是學生理解錯誤,還是當時工作人員的宣傳出現問題?需要哪些證據支持?
裘葉:“首先,消費者說,當時(工作人員)宣傳的時候說學的快,得的獎金會越多,但是目前我沒有看到相應的材料,書面合同中約定的其實并不是消費者理解的那種概念,因為合同首先約定每一天發放的獎學金是有上限的,比如這個消費者是金勛學員,她的上限是每天50,同時它又約定了一個每日發放獎學金的計算標準,也就是說這個活動必須有學員持續報名。如果這個活動在持續進行,它是會有一定的收益的,然后再分給所有學員,但是具體的數額是不固定的,合同當中只約定了上限是50,但是每天發放多少是由學院自己來統計的,消費者完全沒有辦法去掌控利潤。”
經濟之聲:屈小姐還保存了當時的QQ聊天紀錄,當時和她聯絡的老師已經離職。假設那名老師在宣傳中夸大其詞,學院要承擔責任嗎?
裘葉:“首先,假設當時學院的老師確實許下了承諾,消費者第一要有書面的材料。第二需要證明這個老師確實是這個學院的老師,因為現在這個消費者提供的是一個QQ上的名稱,但是它并不對應到實際的個人,所以消費者可能還需要其他的材料。如果(屈小姐)可以證明這個學院老師確實許下了承諾,由公司來承擔相應的責任是可以的。”
經濟之聲:屈小姐提供給記者的合同上顯示,獎學金根據成績不同,分為金勛、王牌、榮譽三種,發放的標準不一樣,最高的榮譽學員每天獎勵上限是200元。學院說,實際上所有學員每人都一樣,都是1月100元,學院單方面這樣解釋是否合理?
潘圓:“目前看來,我認為這個合同問題挺多的,比如每天的獎勵是多少,它是有前提條件的,但是這個前提條件本身就是比較模糊的,金勛、王牌和榮譽學員其實就是由麥子學院自己來界定的,整個合同實際上就是有陷阱的,因為這個前提根本就不是你能決定的,所以消費者在面對這種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提高警惕。首先你不知道學習到什么樣的程度能算金勛、王牌(學員),這些榮譽完全是他們自己定的一個標準。其次,這個協議對就業等承諾也是模糊的,這為它最后推卸自己的責任埋下了很多伏筆。而且這樣一種方式就有問題,你打著給獎學金的旗號無非就是一個噱頭,可能這個課程只值4000塊錢,但是它要收8000,最后說那4000是返現給你,但在實際的過程中,由于經營等需要,它又不可能按承諾返現。所以首先合同可能就有問題,如果合同有問題,它就涉嫌欺詐。另外它也沒有兌現它的合同,這就會涉及違約的問題。所以從這兩方面看來,我認為麥子學院確實存在問題。”
經濟之聲:屈小姐認為,交了較高學費的就業班最后只是給學生推薦工作,她不能接受,也沒有兌現之前的承諾。學院表示,學院并不負責安排工作。究竟哪方的說法對?怎么判定?
裘葉:“因為這個消費者跟麥子學院簽訂了一個相關的協議,叫就業服務協議。但是單單從協議的內容來看,對于麥子學院來說,它的主要義務就是推薦,第一是提供一些就業的培訓以及就業前的培訓輔導。第二它會推薦一些工作。他當時提到,通過了項目并且考核合格的畢業學員會進入麥子學院雇主人才庫,然后學院會提供相應的就業推薦服務。但是這些承諾都有前提,第一你要完成所有的培訓項目,包括考核等,實質上它僅僅是一個推薦就業的問題,也就是說它可能會有一些就業渠道,你交給我相應的費用,我就會把你推薦給相應的單位,如果你符合這些單位的條件,你成功就業了,那我們就完成了這個義務。如果你沒有成功,我還可以再給你機會,但是這個機會是有特殊限定的。所以關于這種就業服務協議,首先消費者有很多的義務,如果你履行了這些義務,你才有可能獲得這種機會,如果沒有履行協議里的約定,學院就不需要幫你推薦了,所以消費者在簽訂這個協議時,要看清楚你自身的權利和義務。”
經濟之聲:屈小姐提供給記者的合同上顯示,到本協議服務有效期屆滿之時學員仍沒能成功就業的,可由學員提出申請,確系無法就業情況者,經學院核實后,學院將全額退還學生所有培訓費用。屈小姐聊天記錄顯示,目前沒有同學因為沒有就業就退費。學院老師表示,學院只是推薦,并不負責安排工作。面對這種情況,學生該怎么辦?
裘葉:“它確實寫了學員有這種權利,但是首先學員要向學院申請,學員怎么考核,怎么確認你確實無法就業,最終的決定權都在學院,學院隨便找一個理由,就能駁回你這個權利。”
經濟之聲:在簽訂培訓合同時,消費者應該特別留意什么?在選擇培訓機構時,消費者要注意哪些問題?
潘圓:“假使這個企業承諾為你安排工作,你也不要輕易相信,因為它能夠做的只是給你推薦機會,所以機會適不適合你,就業者本身還要做選擇。有這種特殊前提要求的,(消費者)一定要把它搞清楚。不管推銷人員宣傳的如何天花亂墜,消費者都要保持理智,不要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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