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險“停售”系變相促銷
從去年開始,北京消費者王先生就想給家人買一份重疾險,并且一直在關注各大保險公司的產品。今年春節后,王先生微信“朋友圈”中的部分保險代理,突然不約而同地發來了“舊款產品要停售,提前投保有優惠”等消息,鼓動王先生盡快購買。
無獨有偶,近期還有部分自媒體報道稱:“《健康保險管理辦法》于2017年1月1日起實施,返還型健康險即將停售,此后所有健康險均為消費型,有病賠錢,沒病返本的時代已經終結……”
對此,保監會明確表示:“上述報道與事實并不相符。”保監會指出,《健康保險管理辦法》于2006年9月1日開始實施并適用至今。同時,報道中所附視頻也為2006年對《健康保險管理辦法》的報道,而非近期新聞。
那么,朋友圈“炒停”的返還型健康險到底是個什么產品呢?按照保險產品設計類型,人身保險產品可分為:普通型、分紅型、萬能型、投資連結型等。保監會人士指出,從分類看,沒有“返還型”產品設計類型,因此“返還型健康險”這種表述并不準確。當前,一些媒體借用“返還型健康險”表述混淆健康保險的特點和作用,并以此為產品“停售”造勢,實為虛假宣傳,借機促進產品銷售。
據了解,報道中所述的“返還型健康險”,實際上是具有一定儲蓄功能、包含生存或身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健康保險。當前,商業健康保險按責任可分為疾病保險、醫療保險、護理保險和失能收入損失保險四類。其中,疾病保險可以包含死亡身故責任,失能收入損失保險和護理保險可以包含生存給付責任。
在保監會看來,此次炒作行為是源自對《中國保監會關于強化人身保險產品監管工作的通知》(保監壽險〔2016〕199號)的誤讀。該通知要求,各人身保險公司需在2017年4月1日前對本公司保險產品進行主動自查和整改,對不符合監管規定和監管要求的保險產品主動停售。
某上市險企保險顧問指出,其實在通知發布時,保監會就明確要求,各保險公司不得借用自查整改時機,虛假宣傳,采取產品“炒停”等營銷策略違規開展保險業務,違背保險最大誠實信用原則。同時強調,一旦發現保險公司存在產品“炒停”等違規行為,保監會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追究保險公司和有關人員責任。
事實上,類似的故意混淆概念、炒作停售的營銷手段并不鮮見。今年初,隨著2017年1月1日保險業第三套生命表《中國人身保險業經驗生命表(2010—2013)》的啟用,市場上就出現了不少利用新生命周期表“炒漲價”的保險營銷文案。
保監會提示廣大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產品時,要仔細閱讀保險條款,根據自身需求理性選擇購買,不要輕信網絡傳言,相關政策信息請以保監會官方渠道發布為準。
從去年開始,北京消費者王先生就想給家人買一份重疾險,并且一直在關注各大保險公司的產品。今年春節后,王先生微信“朋友圈”中的部分保險代理,突然不約而同地發來了“舊款產品要停售,提前投保有優惠”等消息,鼓動王先生盡快購買。
無獨有偶,近期還有部分自媒體報道稱:“《健康保險管理辦法》于2017年1月1日起實施,返還型健康險即將停售,此后所有健康險均為消費型,有病賠錢,沒病返本的時代已經終結……”
對此,保監會明確表示:“上述報道與事實并不相符。”保監會指出,《健康保險管理辦法》于2006年9月1日開始實施并適用至今。同時,報道中所附視頻也為2006年對《健康保險管理辦法》的報道,而非近期新聞。
那么,朋友圈“炒停”的返還型健康險到底是個什么產品呢?按照保險產品設計類型,人身保險產品可分為:普通型、分紅型、萬能型、投資連結型等。保監會人士指出,從分類看,沒有“返還型”產品設計類型,因此“返還型健康險”這種表述并不準確。當前,一些媒體借用“返還型健康險”表述混淆健康保險的特點和作用,并以此為產品“停售”造勢,實為虛假宣傳,借機促進產品銷售。
據了解,報道中所述的“返還型健康險”,實際上是具有一定儲蓄功能、包含生存或身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健康保險。當前,商業健康保險按責任可分為疾病保險、醫療保險、護理保險和失能收入損失保險四類。其中,疾病保險可以包含死亡身故責任,失能收入損失保險和護理保險可以包含生存給付責任。
在保監會看來,此次炒作行為是源自對《中國保監會關于強化人身保險產品監管工作的通知》(保監壽險〔2016〕199號)的誤讀。該通知要求,各人身保險公司需在2017年4月1日前對本公司保險產品進行主動自查和整改,對不符合監管規定和監管要求的保險產品主動停售。
某上市險企保險顧問指出,其實在通知發布時,保監會就明確要求,各保險公司不得借用自查整改時機,虛假宣傳,采取產品“炒停”等營銷策略違規開展保險業務,違背保險最大誠實信用原則。同時強調,一旦發現保險公司存在產品“炒停”等違規行為,保監會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追究保險公司和有關人員責任。
事實上,類似的故意混淆概念、炒作停售的營銷手段并不鮮見。今年初,隨著2017年1月1日保險業第三套生命表《中國人身保險業經驗生命表(2010—2013)》的啟用,市場上就出現了不少利用新生命周期表“炒漲價”的保險營銷文案。
保監會提示廣大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產品時,要仔細閱讀保險條款,根據自身需求理性選擇購買,不要輕信網絡傳言,相關政策信息請以保監會官方渠道發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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