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代辦費一律1%? 房產中介忽悠消費者
“真沒想到里面還有這種貓膩,不知道有多少買房消費者被蒙在鼓里。”6月29日,因買房與房產中介產生糾紛的南昌市民小龔說。
近日,記者調查發現,這個看似個案的買房糾紛背后,疑似存在一個行業潛規則——房產中介公司以協會文件名義串通定價,收取高額按揭代辦費。
中介收費有蹊蹺
今年3月,南昌市民小龔通過位于紅谷灘名門世家的某房產中介,購買了一套二手房。“買房花了70多萬元,按揭50萬元,中介費共需3萬元。”
隨后,小龔發現了問題。“3萬元中介費單子中居然還包括5000多元的個稅!實際上,我買的房按照政策是不需要交個稅的。”發現問題的小龔立即找房產中介詢問,得到的答復是“到時候再說”。
兩個月過去了,前幾日小龔突然接到房產中介電話,要求她趕緊把剩余中介費付清。“根本不提我不需要交個稅的事,還‘勒令’我必須馬上交清尾款。”
房產中介的態度讓小龔非常氣憤,也讓她決定仔細研究一番合同及相關政策。在朋友的提醒下,小龔得知,房產中介除多算了稅費,還有一項費用有問題——按揭代辦費。
“買房時,中介告訴我需交貸款金額的1%作為按揭代辦費,且說這個比例是南昌市的統一規定,中介和放貸銀行各得一半。但我后來了解得知,國家早就放開此費用的收取,根本沒有全南昌統一規定一說。”
“統一規定”遭質疑
6月28日,記者陪同小龔來到辦理按揭貸款的銀行——工商銀行昌北支行營業廳詢問情況。為小龔辦理貸款的負責人鄒海瑞明確表示,銀行從來不收取任何代辦費,更不存在與中介分代辦費的情況。
為了進一步弄清楚情況,小龔隨即來到該房產中介南昌總部咨詢。負責人常國濤說:“這份文件通過了南昌市物價部門備案,是合理合法的收費項目。” 常國濤還拿出了“收費依據”——一份2014年1月南昌市房地產業協會下發《關于南昌市房地產經紀公司相關收費項目調整的通知》。
記者看到,該通知上確實要求,取消原來按揭代辦費600元/戶的收費標準,改為以貸款金額1%的標準統一進行收取。
然而,2014年6月,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下發通知,明確要求放開房地產咨詢服務收費,下放房地產經紀服務收費定價權限,從當年7月1日起執行。“國家都要求收費放開,為什么現在卻說全南昌統一標準收取?”小龔質疑道。
6月29日,記者走訪南昌多家房產中介,得到的說法都差不多,即貸款買房中介要收取1%的代辦費,且都稱依照的是南昌市房地產業協會下發的文件。
“房協”文件未備案
一邊是房產中介拿出的所謂南昌市房地產業協會下發的“統一收費”的通知,一邊是國家幾部門聯合下發的“放開權限”的通知,究竟是怎么回事?
6月29日,南昌價格監督檢查局舉報中心主任沈波告訴記者,之前,他就曾經收到過關于該問題的反映,他也曾找南昌市房地產業協會了解情況。該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國家出臺了放開收費的文件后,南昌市房地產業協會就再次下發了通知,要求各房產中介放開收費,不再按照之前的通知統一收費。
針對目前南昌房產中介市場依舊統一收取1%按揭代辦費的情況,沈波表示,南昌價格監督檢查局舉報中心會再與南昌市房地產業協會溝通,要求他們派人清理文件,“文件收不回來,他們也有責任。”
沈波還表示,協會是社團組織,沒有權力制定收費標準或統一市場價格,之前南昌市房地產業協會發布的調整收費通知是不可能通過物價部門備案的。如果串通定價的事實存在,物價部門將進行處理。、
江西劉錫秋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劉錫秋稱:根據《反壟斷法》及《價格法》相關規定,具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行業組織不得采用壟斷協議的方式對價格固定化,或者進行統一的調整。無論房產中介服務是好是壞,都是一個價格,這不但會導致自由競爭行為受到限制,市場自主配置資源功能也會失靈,損害消費者的權益。
“真沒想到里面還有這種貓膩,不知道有多少買房消費者被蒙在鼓里。”6月29日,因買房與房產中介產生糾紛的南昌市民小龔說。
近日,記者調查發現,這個看似個案的買房糾紛背后,疑似存在一個行業潛規則——房產中介公司以協會文件名義串通定價,收取高額按揭代辦費。
中介收費有蹊蹺
今年3月,南昌市民小龔通過位于紅谷灘名門世家的某房產中介,購買了一套二手房。“買房花了70多萬元,按揭50萬元,中介費共需3萬元。”
隨后,小龔發現了問題。“3萬元中介費單子中居然還包括5000多元的個稅!實際上,我買的房按照政策是不需要交個稅的。”發現問題的小龔立即找房產中介詢問,得到的答復是“到時候再說”。
兩個月過去了,前幾日小龔突然接到房產中介電話,要求她趕緊把剩余中介費付清。“根本不提我不需要交個稅的事,還‘勒令’我必須馬上交清尾款。”
房產中介的態度讓小龔非常氣憤,也讓她決定仔細研究一番合同及相關政策。在朋友的提醒下,小龔得知,房產中介除多算了稅費,還有一項費用有問題——按揭代辦費。
“買房時,中介告訴我需交貸款金額的1%作為按揭代辦費,且說這個比例是南昌市的統一規定,中介和放貸銀行各得一半。但我后來了解得知,國家早就放開此費用的收取,根本沒有全南昌統一規定一說。”
“統一規定”遭質疑
6月28日,記者陪同小龔來到辦理按揭貸款的銀行——工商銀行昌北支行營業廳詢問情況。為小龔辦理貸款的負責人鄒海瑞明確表示,銀行從來不收取任何代辦費,更不存在與中介分代辦費的情況。
為了進一步弄清楚情況,小龔隨即來到該房產中介南昌總部咨詢。負責人常國濤說:“這份文件通過了南昌市物價部門備案,是合理合法的收費項目。” 常國濤還拿出了“收費依據”——一份2014年1月南昌市房地產業協會下發《關于南昌市房地產經紀公司相關收費項目調整的通知》。
記者看到,該通知上確實要求,取消原來按揭代辦費600元/戶的收費標準,改為以貸款金額1%的標準統一進行收取。
然而,2014年6月,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下發通知,明確要求放開房地產咨詢服務收費,下放房地產經紀服務收費定價權限,從當年7月1日起執行。“國家都要求收費放開,為什么現在卻說全南昌統一標準收取?”小龔質疑道。
6月29日,記者走訪南昌多家房產中介,得到的說法都差不多,即貸款買房中介要收取1%的代辦費,且都稱依照的是南昌市房地產業協會下發的文件。
“房協”文件未備案
一邊是房產中介拿出的所謂南昌市房地產業協會下發的“統一收費”的通知,一邊是國家幾部門聯合下發的“放開權限”的通知,究竟是怎么回事?
6月29日,南昌價格監督檢查局舉報中心主任沈波告訴記者,之前,他就曾經收到過關于該問題的反映,他也曾找南昌市房地產業協會了解情況。該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國家出臺了放開收費的文件后,南昌市房地產業協會就再次下發了通知,要求各房產中介放開收費,不再按照之前的通知統一收費。
針對目前南昌房產中介市場依舊統一收取1%按揭代辦費的情況,沈波表示,南昌價格監督檢查局舉報中心會再與南昌市房地產業協會溝通,要求他們派人清理文件,“文件收不回來,他們也有責任。”
沈波還表示,協會是社團組織,沒有權力制定收費標準或統一市場價格,之前南昌市房地產業協會發布的調整收費通知是不可能通過物價部門備案的。如果串通定價的事實存在,物價部門將進行處理。、
江西劉錫秋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劉錫秋稱:根據《反壟斷法》及《價格法》相關規定,具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行業組織不得采用壟斷協議的方式對價格固定化,或者進行統一的調整。無論房產中介服務是好是壞,都是一個價格,這不但會導致自由競爭行為受到限制,市場自主配置資源功能也會失靈,損害消費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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