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普通調味品“穿”名牌包裝 因假冒注冊商標罪獲刑
湖北三被告人因假冒注冊商標罪獲刑
買來普通品牌的味精、雞精,自行包裝后冒充“太太樂”雞精、“蓮花”味精,轉賣賺取差價。夫妻倆沒想到的是,錢沒賺多少,卻被認定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而雙雙獲刑。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召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新聞發布會,并公布了包括前述案例在內的十大典型知識產權案件。
張某與妻子鄒某是湖北省襄陽市一調味品大市場內的經營戶。看好品牌調味料市場,為賺取差價,夫妻倆開始走上制售假冒產品之路:先購買一般品牌的味精、雞精,進行包裝后冒充“太太樂”雞精、“蓮花”味精產品進行銷售,后又自己配方用食鹽、味精等制造調味品,冒充“南街村”調味料進行銷售,銷售金額達10萬余元。
2013年8月14日,襄陽警方搜查張某與鄒某租住地方及租用的倉庫,發現了大量制假設備、原料以及假冒的“南街村”調味品、“太太樂”雞精、“蓮花”味精包裝、商標標識。
搜查中,警方發現,張某、鄒某所使用的“南街村”調味料、“太太樂”雞精以及“蓮花”味精,外包裝袋上均印制有與上述商標相同的商標標識。
警方同時查明,2012年以來,被告人王某向張某銷售未經授權非法制造的印有“南街村”商標的南德調味料包裝袋10000套、印有“蓮花”商標的蓮花味精包裝袋25000套。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及鄒某未經“南街村”、“太太樂”和“蓮花”商標的商標所有人許可,采用購買一般品牌的味精、雞精,進行分裝后冒充“太太樂”雞精、“蓮花”味精進行銷售,同時自行配方制造調味品冒充“南街村”調味料進行銷售,其行為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
被告人王某銷售非法制造“南街村牌”南德調味料、“蓮花”味精包裝袋,且兩種注冊商標標識銷售數量在一萬件以上,已構成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
據此,一審法院認定被告人張某、鄒某犯假冒注冊商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一年,并處相應罰金;被告人王某犯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
因不服一審判決,三名被告人向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湖北省高院裁定重新計算上訴人王某刑期,其余維持原判。
辦案法官透露,在侵犯知識產權罪的司法實踐中,認定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的從犯與獨立構成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十分容易混淆。
湖北省高院有關負責人介紹,本案中,被告人鄒某與被告人王某均為被告人張某假冒注冊商標的犯罪行為提供了幫助,但法院認定被告人鄒某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的共同犯罪,而認定被告人王某獨立構成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厘清了假冒注冊商標罪的從犯與獨立構成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的界限。
湖北三被告人因假冒注冊商標罪獲刑
買來普通品牌的味精、雞精,自行包裝后冒充“太太樂”雞精、“蓮花”味精,轉賣賺取差價。夫妻倆沒想到的是,錢沒賺多少,卻被認定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而雙雙獲刑。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召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新聞發布會,并公布了包括前述案例在內的十大典型知識產權案件。
張某與妻子鄒某是湖北省襄陽市一調味品大市場內的經營戶。看好品牌調味料市場,為賺取差價,夫妻倆開始走上制售假冒產品之路:先購買一般品牌的味精、雞精,進行包裝后冒充“太太樂”雞精、“蓮花”味精產品進行銷售,后又自己配方用食鹽、味精等制造調味品,冒充“南街村”調味料進行銷售,銷售金額達10萬余元。
2013年8月14日,襄陽警方搜查張某與鄒某租住地方及租用的倉庫,發現了大量制假設備、原料以及假冒的“南街村”調味品、“太太樂”雞精、“蓮花”味精包裝、商標標識。
搜查中,警方發現,張某、鄒某所使用的“南街村”調味料、“太太樂”雞精以及“蓮花”味精,外包裝袋上均印制有與上述商標相同的商標標識。
警方同時查明,2012年以來,被告人王某向張某銷售未經授權非法制造的印有“南街村”商標的南德調味料包裝袋10000套、印有“蓮花”商標的蓮花味精包裝袋25000套。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及鄒某未經“南街村”、“太太樂”和“蓮花”商標的商標所有人許可,采用購買一般品牌的味精、雞精,進行分裝后冒充“太太樂”雞精、“蓮花”味精進行銷售,同時自行配方制造調味品冒充“南街村”調味料進行銷售,其行為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
被告人王某銷售非法制造“南街村牌”南德調味料、“蓮花”味精包裝袋,且兩種注冊商標標識銷售數量在一萬件以上,已構成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
據此,一審法院認定被告人張某、鄒某犯假冒注冊商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一年,并處相應罰金;被告人王某犯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
因不服一審判決,三名被告人向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湖北省高院裁定重新計算上訴人王某刑期,其余維持原判。
辦案法官透露,在侵犯知識產權罪的司法實踐中,認定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的從犯與獨立構成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十分容易混淆。
湖北省高院有關負責人介紹,本案中,被告人鄒某與被告人王某均為被告人張某假冒注冊商標的犯罪行為提供了幫助,但法院認定被告人鄒某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的共同犯罪,而認定被告人王某獨立構成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厘清了假冒注冊商標罪的從犯與獨立構成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的界限。
- 遠離直播間“賭石”和“洗金”(2023-11-11)
- 1個批號產了多個“娃”化妝品“一號多用”忽悠消費者(2023-11-06)
- 山東:持續打擊“刷單炒信”虛假宣傳(2023-09-07)
- 天津:“刷單炒信”虛假廣告成為焦點(2023-09-07)
- 網紅奶茶“鹿角巷”回應7000多家山寨店:商標注冊時被假店鉆了法律空檔(2022-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