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高新區商行銷售假冒名酒被罰9萬余元
“這次真的長教訓,以后再也不敢隨便收購酒了。”近日,四川成都高新區某酒水商行老板李某(化名)在繳納9.207萬元罰款后懊惱地說。
據悉,2022年10月,涉事人李某以低于市場價的金額,回收33瓶“國窖1573”。2022年11月23日,成都高新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督檢查時發現,李某店內在售的33瓶“國窖1573”白酒,疑似假冒“國窖”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經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員鑒定,涉案白酒均不是該公司產品,并出具《鑒定證明書》。
執法人員于當日即啟動立案調查,對當事人李某銷售的涉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33瓶“國窖1573”采取了扣押的強制措施,送達了《成都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
成都高新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商標法》相關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作出沒收侵犯“國窖”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33瓶、罰款9.207萬元的行政處罰。
“通過該案的查處,表明了市場監管部門加大對銷售侵權假冒白酒查處力度的決心,有效維護了市場公平競爭,營造公平、公正、依法有序的市場環境。”據成都高新區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在“春雷行動2023”中,該局通過加強省內知名白酒企業商標專用權保護,加強與相關企業的溝通銜接,嚴厲查處侵犯酒類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指導和支持知名白酒企業開展跨省維權、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確保了轄區消費安全,進一步維護公平、健康、有序的市場秩序。
“這次真的長教訓,以后再也不敢隨便收購酒了。”近日,四川成都高新區某酒水商行老板李某(化名)在繳納9.207萬元罰款后懊惱地說。
據悉,2022年10月,涉事人李某以低于市場價的金額,回收33瓶“國窖1573”。2022年11月23日,成都高新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督檢查時發現,李某店內在售的33瓶“國窖1573”白酒,疑似假冒“國窖”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經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員鑒定,涉案白酒均不是該公司產品,并出具《鑒定證明書》。
執法人員于當日即啟動立案調查,對當事人李某銷售的涉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33瓶“國窖1573”采取了扣押的強制措施,送達了《成都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
成都高新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商標法》相關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作出沒收侵犯“國窖”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33瓶、罰款9.207萬元的行政處罰。
“通過該案的查處,表明了市場監管部門加大對銷售侵權假冒白酒查處力度的決心,有效維護了市場公平競爭,營造公平、公正、依法有序的市場環境。”據成都高新區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在“春雷行動2023”中,該局通過加強省內知名白酒企業商標專用權保護,加強與相關企業的溝通銜接,嚴厲查處侵犯酒類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指導和支持知名白酒企業開展跨省維權、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確保了轄區消費安全,進一步維護公平、健康、有序的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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