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烤季當心“李鬼”啤酒!河南洛陽查處仿冒青島啤酒542件
又到一年燒烤季,啤酒也成為地攤美食的“標配”,即將進入銷售旺季。近日記者從洛陽市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執法人員查處仿冒青島純生啤酒542件,并于近日對當事人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相關人員提醒消費者,您在暢享美食的同時要多留心,別被“李鬼”蒙騙。
案件回顧
2020年,洛陽市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稱澗西區芳華路與華山路交叉口某倉庫院內,一商戶銷售侵犯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啤酒。執法人員立即對上述場所進行檢查,現場發現當事人張某租賃的倉庫內存放有待售的542件(1×9瓶)啤酒涉嫌侵犯“青島啤酒”注冊商標專用權,當即予以立案調查并對上述涉嫌侵權啤酒依法實施扣押。
經查,張某從河南四鈴飲品有限公司購進700件(1×9瓶)特制純生啤酒,進貨價7.1元/件,貨款共計4970元。截至案發,其以10元/件價格售出158件(1×9瓶),均銷往洛陽市區的夜市攤位,銷售貨款共計1580元,獲利458.2元。張某進銷貨采取現金交易,無法提供票據等任何信息,銷售的上述“特制純生啤酒”標注制造商為河南四鈴飲品有限公司,產地河南省平頂山市,該批啤酒瓶身浮雕上印有“青島啤酒”“TSINGTAO”的字樣,在啤酒瓶后標簽上有描述:本容器上的文字和圖樣與本產品無關,但本段文字較小,不易發現。當事人從事啤酒經營未辦理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
處罰結果
根據國知發保函字〔2019〕231號《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利用回收的舊啤酒瓶灌裝銷售啤酒是否構成商標侵權的答復》指出,未經許可擅自在生產、銷售的啤酒商品上使用“青島啤酒”“TSIGTAO”商標,宜認定屬于《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七)項所規定的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經計算,張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啤酒的違法經營額為7000元,違法所得為458.2元。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近日,洛陽市市場監管局向張某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如下:
1.沒收侵權啤酒4878瓶;2.沒收違法所得458.2元;3.罰款8000元。
重要提醒
青島啤酒(洛陽)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說,近年,一些廠家故意收購該公司生產的啤酒專用瓶,并灌入模仿和偽造的同類產品,嚴重損壞了企業利益,同時造成啤酒專用瓶大量流失,為企業經營帶來了巨大隱患。
負責此案的執法人員介紹,正品青島啤酒和仿冒商品區別還是比較明顯的,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時要多加留意比對。
●比價格
正品青島純生啤酒售價為每瓶12元,此次查處的仿冒青島純生啤酒每瓶售價僅2元左右。
●看商標
瓶身處張貼的商標,正品青島純生啤酒生產廠家為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仿冒商品則標識生產廠家為平頂山市河南四鈴飲品有限公司。
●看文字
正品青島啤酒的瓶頸處有浮雕文字“青島啤酒”“TSlNGTAO”字樣,回收后會經過清洗和消毒,達到報廢要求后不再使用,仿冒商品即使使用了正品回收酒瓶,往往會因為多次使用和清洗消毒不徹底導致瓶體較臟或有破損。
又到一年燒烤季,啤酒也成為地攤美食的“標配”,即將進入銷售旺季。近日記者從洛陽市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執法人員查處仿冒青島純生啤酒542件,并于近日對當事人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相關人員提醒消費者,您在暢享美食的同時要多留心,別被“李鬼”蒙騙。
案件回顧
2020年,洛陽市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稱澗西區芳華路與華山路交叉口某倉庫院內,一商戶銷售侵犯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啤酒。執法人員立即對上述場所進行檢查,現場發現當事人張某租賃的倉庫內存放有待售的542件(1×9瓶)啤酒涉嫌侵犯“青島啤酒”注冊商標專用權,當即予以立案調查并對上述涉嫌侵權啤酒依法實施扣押。
經查,張某從河南四鈴飲品有限公司購進700件(1×9瓶)特制純生啤酒,進貨價7.1元/件,貨款共計4970元。截至案發,其以10元/件價格售出158件(1×9瓶),均銷往洛陽市區的夜市攤位,銷售貨款共計1580元,獲利458.2元。張某進銷貨采取現金交易,無法提供票據等任何信息,銷售的上述“特制純生啤酒”標注制造商為河南四鈴飲品有限公司,產地河南省平頂山市,該批啤酒瓶身浮雕上印有“青島啤酒”“TSINGTAO”的字樣,在啤酒瓶后標簽上有描述:本容器上的文字和圖樣與本產品無關,但本段文字較小,不易發現。當事人從事啤酒經營未辦理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
處罰結果
根據國知發保函字〔2019〕231號《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利用回收的舊啤酒瓶灌裝銷售啤酒是否構成商標侵權的答復》指出,未經許可擅自在生產、銷售的啤酒商品上使用“青島啤酒”“TSIGTAO”商標,宜認定屬于《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七)項所規定的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經計算,張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啤酒的違法經營額為7000元,違法所得為458.2元。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近日,洛陽市市場監管局向張某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如下:
1.沒收侵權啤酒4878瓶;2.沒收違法所得458.2元;3.罰款8000元。
重要提醒
青島啤酒(洛陽)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說,近年,一些廠家故意收購該公司生產的啤酒專用瓶,并灌入模仿和偽造的同類產品,嚴重損壞了企業利益,同時造成啤酒專用瓶大量流失,為企業經營帶來了巨大隱患。
負責此案的執法人員介紹,正品青島啤酒和仿冒商品區別還是比較明顯的,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時要多加留意比對。
●比價格
正品青島純生啤酒售價為每瓶12元,此次查處的仿冒青島純生啤酒每瓶售價僅2元左右。
●看商標
瓶身處張貼的商標,正品青島純生啤酒生產廠家為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仿冒商品則標識生產廠家為平頂山市河南四鈴飲品有限公司。
●看文字
正品青島啤酒的瓶頸處有浮雕文字“青島啤酒”“TSlNGTAO”字樣,回收后會經過清洗和消毒,達到報廢要求后不再使用,仿冒商品即使使用了正品回收酒瓶,往往會因為多次使用和清洗消毒不徹底導致瓶體較臟或有破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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